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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1 秀洲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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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步伐,强化“两分两换”和“两新工程”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建设。按照“5+50”布点规划要求,精心编制30个城镇社区和50个城乡一体新社区的建设规划。新建复垦小区要纳入布局规划,必须全部进入“1+x”规划点。规划点外除已建或在建的,要控制规模,不得新建安置点。要按照“功能布局合理,水乡特色彰显,生态环境优良,生产生活融合,基础设施完善,建筑质量优良”的要求,规划建设现代新社区。在规划点内的复垦小区要按照详规调整和优化,统一评审。

(二)完善复垦模式。各镇作为复垦建设主体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复垦政策,纳入“两新工程”建设推进模式体系。整村整组复垦的,可以适当予以旧房评估补偿;散户复垦的,可予以节地奖励。农房安置形式上,可换公寓房,也可选择在新市镇或新社区自建联立式或独立式农房,还可永久放弃宅基地换货币。要严格节约集约用地,确保新建社区占地面积小于0.5亩,节地率达到50%以上。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建房审批规定,先拆后建。

(三)强化运作机制。加大村庄整治、集镇提升、宅基地复垦等统筹整合力度,建立以“两分两换”为主动力,以复垦为主要途径,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为契机,加强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加快新市镇、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加速农民集聚集居进程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土地开发整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融资和开发作用,创新投融资机制,建立指标收储机制。运用经济杠杆手段,创新宅基地级差地租增值机制,单体独栋式农房建设,必须通过公开竞拍等方式收取空间占用费;联排农房建设,在适当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同时也要积极引导采取有偿选位办法。

二、政策措施

(一)从2009年开始,按新立项面积分期预拨3-5万元/亩的启动资金,该预拨资金从项目实施阶段开始,到省国土资源厅核拨复垦指标为止,按银行同期利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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