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残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省政府政务服务 2.0 部署要求,进一步简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申请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简申请材料。申请需提供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智力、精神或未满18周岁残疾人另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市民卡银行账号。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根据区民政局收入核对要求还需提供《浙江省社会救助申请调查表》、收入证明、民主评议等材料。原“两项补贴”纸质申请表不再使用。
二、规范申请时限。为及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政策,镇、街道需将“两项补贴”政策和申请办法及时告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要进一步加强“两项补贴”申请业务与办理残疾人证业务的衔接,每月上旬残疾鉴定的新办证残疾人,如符合申请条件的,需在当月月底前提出“两项补贴”申请;每月下旬残疾鉴定的新办证残疾人,需在下月15日前提出“两项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