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秀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国家高新区与两街道服务业发展工作职能调整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秀洲国家高新区与两街道服务业发展
工作职能调整实施细则
根据区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秀洲国家高新区与两街道服务业发展工作职能方案》(秀洲政办发〔2020〕2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秀洲国家高新区与两街道服务业发展,进一步理顺各主体管理边界及工作职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实施细则是对秀洲政办发〔2020〕21号文的细化和补充,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简单易行、便于操作,有利于发挥秀洲国家高新区和两街道各自优势,增强合力;二是注重增量、着眼未来,既要做好存量企业服务,更要注重优质服务业项目招引;三是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实现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管理范围
在《关于调整完善秀洲国家高新区与两街道服务业发展工作职能方案》(秀洲政办发〔2020〕21号)文件中规定的管理范围基础上进一步以下事项:
(一)秀洲国家高新区的管理范围还包括注册在丽晶大厦的人才项目;特定规上服务业企业,含注册在两街道楼宇范围内但与秀洲国家高新区有“一事一议”的服务业企业,秀洲国家高新区已供地或即将供地的服务业企业,秀洲国家高新区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出来的服务业企业等。(企业名录见《秀洲国家高新区高新区2020年规上服务业企业划分明细表》)
(二)高照街道的企业管理范围还包括上海交大嘉兴科技园、中节能产业园、博尔玛产业园、江南纸张等园区的办公楼宇空间。
(三)秀洲国家高新区现有国资楼宇空间积极向两街道开放,鼓励两街道引进符合秀洲国家高新区产业导向的优质服务业项目。
三、工作职能
(一)招商引资
1.秀洲国家高新区、两街道要保持招商政策的相对统一和稳定延续。普惠性政策在原秀洲国家高新区政策基础上完善修订,特定园区(产业)招商政策由各主体根据各自产业培育方向自行制订出台,但出台前需经协调小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