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关于调整秀洲区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的实施方案》已经九届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1日
关于调整秀洲区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养犬管理工作水平,提升养犬管理覆盖率,推进养犬重点管理区向各镇扩面,根据《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科学组织、稳步推进、统筹管理,推动全区平稳有序扩展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科学、文明养犬的自觉性,逐步形成和完善养犬管理体系,巩固和提升养犬管理水平和城镇管理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确定养犬重点管理区管理范围。在现有重点管理区范围基础上,增加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规划建成区及重点集镇实施城镇化管理的区域为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由各镇人民政府研究后报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对外公告。
(二)做好扩面责任落实工作。各镇参照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面统筹辖区内养犬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新增重点管理区养犬管理工作。
(三)完善全区养犬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厘清各镇、区级相关部门的养犬管理分工和职责,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高效协作的养犬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区养犬管理体系。
三、工作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申报辖区内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成立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摸清重点管理区内犬只底数;建立犬只临时收容所,建立流浪犬的捕抓、收容等机制;落实“一站式”免疫办证服务点;完善区域内投诉举报处置机制;落实养犬管理经费保障。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各镇开展依法、科学、文明养犬的宣传工作,重点加强新增重点管理区范围内的依法养犬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