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机关有关部门:
《关于支持生猪增产保供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生猪增产保供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争先创优行动”决策部署,更好地促进生猪增产保供工作,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20年秀洲区支持生猪增产保供实施意见如下:
一、规模猪场新增存栏奖励
1.奖励对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猪场建设并存栏生猪的新(改)建规模猪场和原有的生猪规模场。
2.奖励标准。2020年末生猪存栏数对比2019年末生猪存栏数,对新增存栏数量给予500元/头奖励(以国调队统计数据为准)。
3.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规模猪场于2021年1月25日前向当地镇政府申请,并提供新增生猪存栏资金申报表、猪场存栏证明、调入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及相关台账等证明材料。
4.材料审核。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各主体申报的新增生猪存栏资金申报表、猪场存栏证明、调入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及相关台账等材料进行审核,有必要的需进行现场核实,公示无异议,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5.资金拨付。根据区级审核结果拨付资金。
二、其他事项
奖励政策扶持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经网上系统备案的新(改)建规模猪场和原有的生猪规模场。列入扶持对象的牧场要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确保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具备环保达标排放要求。出现以下情况的,原则上取消当年奖补资格:
(一)对政策执行期间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以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判定依据);
(二)受到环保处罚、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