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取水许可证到期延续
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国家法律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6-04-15
第二十五条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08-03-13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按照《取水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延续取水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延续取水申请书
(二) 原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和取水许可证
第二款 取水审批机关应当对原批准的取水量、实际取水量、节水水平和退水水质状况以及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所在行业的平均用水水平、当地水资源供需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在取水许可证届满前决定是否批准延续。批准延续的,应当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不批准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10-01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