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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秀洲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6-01 秀洲区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秀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2020年秀洲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秀洲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秀洲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最精彩板块中的“秀美新区”新目标新定位,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及时完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配套制度,加强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的合法性审查,构建疫情防控规章制度体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落实〕加强对疫情防控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加强涉疫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协调联动解决因疫情产生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等纠纷,依法妥善办理涉疫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实施公务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改革,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机关内部、公共服务、司法服务、中介服务等领域发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镇(街道)综合审批服务机构和平台设置,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向“中心”集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打造“15分钟便民政务服务圈”升级版。〔责任单位:区政务数据办,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下放事项承接和本级事项梳理下放,全面清理目录、备案、认定、认证等管理措施,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行为。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无证明化”等重点领域改革。〔责任单位:区政务数据办、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2020年),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省投资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全面实行水电气报装,全面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一网办理”。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最多80天”,开展企业投资简易低风险小型项目快速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试点。巩固提升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深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建局)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常态化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和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健全市场主体平稳退出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涉企收费行为执法监管,改进反垄断执法,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章和政策。(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健全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构建完善亲清政商关系政策体系,强化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5.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涉密涉敏事项除外),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推动政务服务办件网上受理率达到80%。迭代升级“浙里办”“浙政钉”等APP,全面推广“浙政钉2.0”,推动各级部门依托“浙政钉”加快开发办公、监管、决策类业务应用。〔责任单位:区政务数据办,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6.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科技、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落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十百千万”提升专项行动,整合律师、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完善“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强化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和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完善社会力量兴办社会事业机制,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秀洲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权限、流程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把立项、起草、审核、审议、备案等重点环节。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力度,根据推进机构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需要及国家法律法规清理情况,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级有关部门)

8.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体系,整合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发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依法明确执法主体地位。推广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试点,逐步实现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9.部署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制定《秀洲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考核,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制定本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指引。〔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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