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提升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水平,推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深入发展,经区政府和区检察院共同研究,决定建立秀洲区府检联席会议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统筹协调推进府检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决定成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区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区长、区检察院检察长为召集人,区检察院、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教育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水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税务局、区资规分局、区医保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政务数据办、各镇、街道、秀洲国家高新区及其他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局长、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任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研究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议,通报联席会议决议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受领导小组委托临时召集各成员单位会商工作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信息互通
1.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向区检察院通报、交流的事项:
(1)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和举措;
(2)新颁布的与行政司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复议案件相关情况统计和分析;
(4)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提出申请及组织实施情况;
(5)需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的相关情况;
(6)行政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其他需要通报、交流的信息。
2.区检察院及时向区政府通报、交流的事项:
(1)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工作部署情况及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和其他司法规范性文件;
(2)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检察案件办理情况;
(3)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及回复情况;
(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存在的问题;
(5)在案件办理中发现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以及新情况、新问题;
(6)对行政机关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其他需要通报、交流的信息。
(二)强化协作配合
1.突出重点,形成同频共振。研究协调区检察院在检察公益诉讼、行政检察案件办理过程中需要行政机关支持配合的具体事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区检察院予以支持保障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