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
银保监会官网发布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下称《指导意见》)
并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机动车辆保险长期以来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社会关注度高。截至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
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
车险综合改革有哪些亮点?服务会不会更好?价格会不会上涨?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预计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同时,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汽车分析师张翔向记者表示:“交强险限额大幅度提高,交通肇事强制赔付数额会更高,有助于保护事故中受伤者的权益。”目前,商业车险有4个主险,分别是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很多车主除了第一年买车的时候被捆绑购买盗抢险,大部分时候都不会单独购买盗抢险。因为车主认为,盗抢险的保费并不便宜,而发生全车盗抢的概率极低,并不划算。而在《指导意见》中,盗抢险从主险中删除,相关责任添加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中。条款修订后,消费者无需考虑是不是要单独购买盗抢险,如果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同样可以通过车损险获得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