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秀洲国家高新区、秀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秀洲区202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开放型经济)绩效考核办法案》已经九届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秀洲区202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开放型经济)绩效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12810”总体工作部署,进一步创新考核激励机制,推进招商选资(招才引智)工作,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秀洲区2020年度招商选资(引智)工作实施方案》(秀洲政办发〔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
各镇、秀洲国家高新区、秀洲经济开发区(王店镇)及区领导。
(二)引进外资、内资绩效考核办法
1.完成实绩考核
秀洲经济开发区(王店镇):完成实际利用外资部口径年度目标任务的得67.5分,完成市口径目标任务的得7.5分;完成内资新增工业用地备案投资额任务的得10分,完成新增工业用地内资用地年度目标任务的得5分,完成新引进亿元以上备案内资工业项目目标任务的得10分。
洪合镇:完成实际利用外资年度部口径目标任务的,得22.5分,实际利用外资市口径目标任务的得2.5分,完成内资新增工业用地备案投资额任务的得10分,完成新增工业用地内资用地年度目标任务的得5分,完成新引进亿元以上备案内资工业项目目标任务的得10分。
油车港镇:完成实际利用外资年度部口径目标任务的,得27完成市口径目标任务的得3分;完成内资新增工业用地备案投资额任务的得10完成新增工业用地内资用地年度目标任务的得5分,完成新引进亿元以上备案内资工业项目目标任务的得10分。
王江泾镇:完成实际利用外资年度部口径目标任务的,得63分,完成市口径目标任务的得7分;完成内资新增工业用地备案投资额任务的得10分,完成新增工业用地内资用地年度目标任务的得5分,完成新引进亿元以上备案内资工业项目目标任务的得10分。
新塍镇:完成内资目标任务的,得35分;实际利用外资每完成100万美元部口径得1.5分,市口径得1分。
秀洲国家高新区:完成实际利用外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实际利用外资年度部口径目标任务的,得180分,完成市口径目标任务的得20分;完成内资新增工业用地备案投资额任务的得12分,完成新增工业用地内资用地年度目标任务的得5分,完成新引进亿元以上备案内资工业项目目标任务的得13分。
外资实到资金得分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内资目标任务以内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超出部分不额外计分。利用外资百日竞赛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6分。
2.招大引强选优绩效考核计分
(1)各镇、秀洲经济开发区(王店镇)
引进世界500强公司、国际行业领先企业中,注册资金1亿美元以上项目(含增资项目,下同)每个得50分,注册资金5000万美元(含)以上项目每个得30分,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含)以上项目每个得25分。
引进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或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性内资项目每个得25分。
引进中国500强且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总投资5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每个得20分。
引进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或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每个得10分。
引进总部型、功能型机构、培育本土跨国企业项目(须经市商务局认定)每个得20分。
新备案亿元以上内资工业项目中,总投资在10-20亿元的得10分,20-50亿元的得15分,50-100亿元的得20分,100亿元以上的得30分。
每培育1个国家“引才计划”得25分;每引进1个外省国家“引才计划”项目得6分。
每培育1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得15分。
每培育1个省“引才计划”得10分。
(2)秀洲国家高新区
引进世界500强公司、国际行业领先企业中,注册资金1亿美元以上项目(含增资项目,下同)得50分,注册资金5000万美元(含)以上项目每个得30分,注册资金2000万美元(含)以上项目每个得20分。
引进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或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性内资项目每个得20分。
引进中国500强且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总投资5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注册资金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每个得15分。
引进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或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内资项目每个得10分。
引进总部型、功能型机构、培育本土跨国企业、总投资100亿元项目(须经市级部门认定)每个得20分。
新备案亿元以上内资工业项目中,总投资在10-20亿元的得10分,20-50亿元的得15分,50-100亿元的得20分,100亿元以上的得25分。
所有招大引强奖励项目都需上级部门认定。
每培育1个国家“引才计划”得10分;每引进1个外省国家“引才计划”项目得1分。
每培育1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得10分。
每培育1个省“引才计划”得3分。
3.科技型成长企业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