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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调整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21〕2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杭州市上城区、江干区,设立新的杭州市上城区,以原上城区、江干区的行政区域(不含下沙街道、白杨街道)为新的上城区的行政区域,上城区人民政府驻望江街道望潮路77号。
二、撤销杭州市下城区、拱墅区,设立新的杭州市拱墅区,以原下城区、拱墅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拱墅区的行政区域,拱墅区人民政府驻拱宸桥街道台州路1号。
三、撤销杭州市余杭区,设立新的杭州市余杭区,以原余杭区的余杭街道、仓前街道、闲林街道、五常街道、中泰街道、仁和街道、良渚街道、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余杭区的行政区域,余杭区人民政府驻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
四、设立杭州市临平区,以原余杭区的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运河街道、乔司街道、崇贤街道、塘栖镇的行政区域为临平区的行政区域,临平区人民政府驻临平街道西大街33号。
五、设立杭州市钱塘区,以原江干区的下沙街道、白杨街道和杭州市萧山区的河庄街道、义蓬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的行政区域为钱塘区的行政区域,钱塘区人民政府驻河庄街道青六北路499号。
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统筹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杭州市自行解决。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监督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有序实施。相关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浙江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省政府决定优化调整我市部分行政区划。就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中普遍关心的10个问题,记者专访了杭州市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仲灿同志、副市长王宏同志。
记者:本次杭州市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
张仲灿: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杭州是浙江省省会、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中居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关心关怀杭州发展,寄予“四个杭州”“四个一流”的殷切期望。去年春天,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杭州考察时,要求我们在新型智慧城市和宜居城市建设方面为全国创造更多经验。这些年来,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各项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但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战略使命、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性变化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市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特别是现有部分行政区划已严重不适应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区域空间不协调、产业布局不合理、人口密度不均衡、空间规划不协同等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因此,优化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既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也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杭州的殷切期望和大力支持。
记者: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对杭州长远发展有何重要意义?
张仲灿:实施此次部分行政区划优化调整,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有利于厚植历史文化名城、创新活力之城和生态文明之都的特色优势,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更好肩负国家战略使命,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二是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解决城区之间“大的过大、小的过小”问题,防范化解大城市病等治理风险隐患,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城市承载力和辐射力;三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有利于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均等和共同富裕,促进行政区与功能区深度融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持续擦亮最具幸福感城市“金名片”。
记者:新的行政区划名称主要是基于哪些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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