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努力建设法治型、民主型、高效型、服务型政府,结合政府自身建设现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行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依法管理和规范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和基本要求。
目标:基本形成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相统一的行政决策制度,基本建立结构科学、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的行政执法体制和严谨、高效、便捷的行政监督体制,基本确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全力构建法治、民主、高效、服务型政府。
基本要求: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作为行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行政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制定规则、强化管理、加强监管和主要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以及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调节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政府要退出通过行政管理解决。按照市场化原则发展和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发挥其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作用。
(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做好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在城区城市管理领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其他领域现行行政执法模式,建立精干、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探索和试行综合行政执法,防止和杜绝执法领域越位、错位、缺位现象的发生,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管理方式转变。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及程序,强化审批责任,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废止违规的收费项目,依法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对涉及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制定并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严格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坚持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把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作为重大决策过程的必经环节。
(六)健全重大事项听证制度。对社会涉及面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事先向社会公布,依照听证程序,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在处理和解决影响较大的群体访、越级访事件时,信访主管部门负责举行信访听证会;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时,法制主管部门负责举行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制订听证会,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听证。在涉及其他应听证重大事项问题时,由所涉事项的主管部门负责举行听证会。责任单位负责筹办听证活动时,应根据具体内容确定听证对象范围,一般应包括业内专家、行业(协会)人士、群众代表。新闻单位列席各类听证会,并及时发布信息。
(七)完善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保障政府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和权威性,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和工作效能,增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组聘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县政府依法管理行政事务的参谋机构,参与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及合法性审查。为县政府各县长选聘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该县长的重大事项决策、协调及信访接待提供顾问作用。
(八)建立政府常务会议人大代表和群众参与制度。县政府在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之前,事先将会议时间及会议主要议题通过媒体对外公布,通过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的形式,吸纳人大代表或群众参与旁听县政府常务会议。具体参与旁听人员的范围、人数根据该次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内容审核确定。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过媒体公开报道。
(九)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根据《新昌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和备案制度。扩大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法制主管部门在网上开设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箱,公众可通过网络直接发表意见建议。加强对本县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审查,及时统一对外公布清理结果。
(十)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惯例,保密为例外原则,出台政务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并提供查阅便利。逐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遵循全县电子政务的发展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系统;政府网站建设要突出实用性,要注重网站的日常维护与信息更新,力争实现政府网上全天候受理服务。
(十一)打造信息互动系列平台。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对全县重大决策、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及相关问题,社会突发性事件,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处理意见等,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提高工作透明度。新闻发言人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委宣传部领导担任。对即时发生的重大事项和急需公布的信息,也可指定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发布。由县新闻中心负责,定期刊发《舆情参阅》简报,以内参的形式,把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及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对县重点工作的意见及时反馈,为县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广播电视台和《今日新昌》开设相关专栏,对领导重视、百姓关心的各类社会热点、焦点问题,采访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用新闻形式进行剖析,体现政府在解决民生问题上的力度、态度和关注度。
(十二)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广泛开辟社情民意反映渠道,通过政府网站、信访部门和新闻媒体以及调查机构等多种形式,了解群众对县政府行政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并报县分管领导阅示或转交有关部门直接办理。
(十三)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能力建设。县政府组成人员及各工作机构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履行职务的能力和水平。县政府各部门要努力建设学习型团队,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所学知识,努力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知识水平,不断增强岗位职责履行能力。
三、工作要求
(十四)加强领导。各镇乡政府和县府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科学、民主、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工作的整个过程,作为政府基础性工作、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各镇乡各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作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十五)广泛宣传。各镇乡政府和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和内容,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民主与法制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参与到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行政的工作中来,逐步营造一个与建设民主、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外部环境。
(十六)狠抓落实。一是要加强学习培训,把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行政能力建设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学习培训;二是要规范行政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制度;三是要强化行政监督,加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力度,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四是要加大考核评议,健全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依法行政责任体系,将考核评议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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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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