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茶叶产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发展,提升茶叶产业化经营水平,着力培育具有竞争力的战略性主导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当前茶叶产业发展需要,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提升茶叶产业发展优势
制订《新昌县茶叶产业五年发展规划》,提升拓展茶叶产业的经济功能、文化功能、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茶叶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以良种化建设为基础,进一步扩大茶园面积;以市场建设和龙头企业培育为重点,进一步增强茶叶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启动建设名茶集中加工厂和专卖(营)店两大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推进茶叶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茶叶产业发展优势,大力培育茶叶战略性主导产业。
二、继续对茶叶产业发展实行政策倾斜
从2005年到2007年,继续每年安排250万元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茶园良种化建设、标准化名茶集中加工厂(企业)建设和大佛龙井专卖店开办等,进一步提升我县茶叶产业化经营水平,加快茶叶产业发展。
三、稳步推进茶园良种化建设
加快无性系良种茶园建设。以现有老茶园的改种换植为主,每年计划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5000亩,优先安排连片规模经营茶园。对老茶园改种换植或新发展连片集中3亩以上的无性系良种茶园仍按每亩300元补助,对连片面积达到200亩、300亩、500亩、1000亩以上的,再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2.5万元、5万元、10万元(具体实施办法仍按新政办发〔2003〕76号文件执行)。
四、加快标准化名茶加工厂建设
启动建设50家标准化名茶加工厂,引导名茶生产向“茶厂标准化、加工规范化、产品无公害化”方向发展。积极鼓励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兴办名茶加工厂,促进茶叶生产分工分业,改变千家万户制茶卖茶的局面,逐步形成以名茶加工厂为核心的名茶生产经营格局。凡要求纳入标准化名茶加工厂建设补助范围的,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乡镇择优推荐,县农业局现场踏勘,下达建设计划后,经验收合格,每个名茶加工厂“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并挂“新昌县标准化名茶加工厂”标志牌(验收办法另行制定)。
五、加大品牌建设力度
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启动开办100家“大佛龙井专卖店”,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大佛龙井品牌经营网络。鼓励农民经纪人从事茶叶经销或到县外开办茶叶销售窗口。鼓励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茶叶企业参加有影响的茶叶展示、展销活动。凡要求纳入“大佛龙井专卖店”开办补助范围的,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接受县名茶协会管理,自觉遵守大佛龙井品牌管理实施办法,按计划择优确定后,经验收合格,每个专卖店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并挂“大佛龙井专卖店”标志牌(验收办法另行制定)。
以上茶叶产业扶持项目,由县农业局牵头按实验收,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核定补助,做到专款专用。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以前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五年四月四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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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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