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正确处理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集体资产,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的管理,实现集体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资源利用率,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保证村务运行顺畅,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行政村规模调整后集体资产的处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集体资产处理工作的重要性
集体资产处理是行政村规模调整后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集体资产处理工作,不仅关系到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的成效,而且关系到今后农村集体经济的巩固壮大和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要从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体资产处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克服各种简单化思想,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确保这项工作有序进行和有效落实。
二、正确把握集体资产处理的原则
集体资产处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必须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确保稳定,促进发展”的要求,从有利于新组建村的正常运作,实施统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从有利于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从有利于社会全面进步,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角度出发做好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应把握好以下三条原则:
1.坚持有利于发展和稳定的原则。集体资产处理要立足于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壮大集体经济。针对撤并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在处理财产财务问题上,要承认差异,不搞简单平调集体资产;不得简单平分资金;不得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和已签订的经济承包合同。工作中,要充分尊重干部群众的意见,兼顾新村与自然村、自然村之间群众的利益,确保干部群众思想稳定和农村稳定。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在集体资产处理工作中必须从本地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不同的处理方法,做到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切忌搞“一刀切”。
3.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集体资产的处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尊重民意,反映大多数村民的意愿,村集体资产合并应坚持自愿原则,特别是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资产的核定、财产和账户的合并等重大事项,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认真抓好集体资产处理的工作环节
在集体资产的处理中,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环节:
1.清产核资,核实家底。可采取先账内、后账外的方法,分别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各项投资、财务收支等类别,逐一进行清理、核实,澄清集体资产家底。对清查出的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和呆坏账等,要列具清单,查明原因,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乡农经站审核后,作出处理。清产核资结束后,要编制清核后的资产负债表及有关明细清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报镇乡农经站存档,一份原行政村归档封存,一份留新组建村。清产核资结果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2.处理资产,统一核算。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进行资产处理和账簿的合并,原则上一个新村只建一套账,原各村的集体资产均由新村统一营运和管理。在具体工作中,各地可结合实际,因村制宜,区别对待,积极探索和创造切实可行的资产处理方案:
(1)对原村与村之间集体资产人均占有量或总量基本相等,干部群众都认同统一使用管理的,可以直接进行归并管理。
(2)对原村与村之间集体资产人均占量或总量有一定差异或差异较大的,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一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的有效形式,按照“产权明晰,统一管理”的要求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二是可综合各村实际确定一个统一管理使用的基数,超基数部分主要用于原村的公益事业建设及其村民的社会保障;三是可以将原各村积累主要用于原村区域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原村民的公益事业,集体资产处理后新增生的积累由新村统一安排使用的方法处理。
(3)对原村与村之间集体资产差异悬殊,群众反响强烈,工作难度很高而一时难以统一管理使用的,要积极做好工作,做到成熟一个集中处置一个,尽早实现统一管理和集中核算。
各村所采用的资产处理方案,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审议通过,并报镇乡政府审核后实施。
3.张榜公布,接受监督。村集体资产处理是群众非常关心的一件大事。各地在完成资产处理工作后,要将清产核资的结果和集体资产处理情况作一次专项公布,既要公布规模调整前各村的资产情况,也要公布规模调整后新村的资产情况。同时,要注意收集和倾听群众对公布后的反馈意见,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以确保群众满意。
4.整理资料,搞好交接。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办好所有会计档案资料的移交手续,实行集中统一保管,并对经济合同等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同时要将资产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清产核资资料、表格、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5.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新组建的行政村要针对规模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根据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承包合同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民主理财组织,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切实加强村级财务公开,确保农村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切实加强对集体资产处理工作的领导
行政村规模调整后的集体资产处理直接关系到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今后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一是要加强领导。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必须深入细致地做好具体业务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充分动员镇乡干部参与集体资产处理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挥联村干部、专业人员的作用。各新组建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认真做好资产处理的各项具体工作。县农经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集体资产处理和管理的业务指导,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二是要精心实施。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并采取分片包干、任务到组等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抓好落实,整个工作在年底前基本完成。
三是要严肃纪律。在处理集体资产过程中,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私分、侵占集体财产行为和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突击花钱的现象发生,不准借机转移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不准虚设债权债务,严禁非法转让或转卖土地,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财经纪律、擅自处理集体资产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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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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