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东委[2007]12号
关于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村: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更有力地促进各村民主理财,科学管理,全面促进新农村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各村开展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达到以下目标:
1、各村(包括自然村)建立规范的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成立健全的村财务监督小组;
2、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更趋健全和规范;
3、个别村突出的财务矛盾得到有效解决;
4、减少或杜绝违法违纪的财务行为。
二、具体工作内容和日程安排
1、自查阶段(3月至4月):由各联系村干部牵头,村主职干部、村会计、出纳负主责,对各村财务收支情况,“双代理”执行情况及其他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的问题进行自查。在
2、检查阶段(5月至6月):由乡农经站牵头负责,村主职干部、村会计出纳配合,有针对性对村财务进行检查,特别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检查和核实。
3、整改阶段(7月至9月):由乡农经站牵头,村主职干部、村会计出纳和有关部门负责,对检查中核实的财务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4、总结阶段(10月):总结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的有关工作经验,有关资料及时归档。
三、工作要求
1、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目的是通过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解决某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遗留问题,进一步促进各村的民主理财和科学管理。因此,各村两委干部、村财务人员要统一思想,积极配合,认真、细致、全面地做好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与存在的不足要及时落实措施予以整改。乡有关部门和办公室以及联系村干部要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工作。
2、要针对实际,解决问题。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并不是对村以前所有帐目的清理与清查,而更注重的是制度的规范与健全,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注重解决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因此,在规范化建设中要抓住重点、抓住突出问题,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集中的问题切实解决好。
3、要严肃纪律,依法办事。在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要注重调查、注重事实与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缺乏证据,与事实不符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教育与说服工作,同时要坚决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决不允许借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之机,毫无根据地攻击某些村干部。但在规范化建设中,对经查证属实的问题或者不积极配合,甚至阻挠工作的,要严肃查处,对触犯刑法的,要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东茗乡委员会
抄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