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本着“依法、便民、效能”的原则,及时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新昌县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应当依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机构。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外,行政许可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