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国办发[2003]104号)、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财行[2004]15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25号)的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于8月底前,在全县开展统一着装清理整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统一着装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履行职能和行政执法需要,统一穿着由国家规定的制式服装。国务院作出清理整顿统一着装的决定,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制式着装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树立执法部门良好形象,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节减财政开支,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从维护国家利益和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按照“谁着装、谁纠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纠正目前统一着装中存在的“过多”、“过乱”以及仿制等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制止乱着装行为,切实增强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切实负起责任,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做好统一着装清理整顿工作。全县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由县财政局、监察局和县政府纠风办负责指导。同时成立县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汇总报告,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
三、明确范围,全面清理
根据国务院规定,批准统一着装的权限集中在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均无权批准。此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
(一)未经国务院批准的着装部门及人员;
(二)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但部门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人员;
(三)凡统一配发与国务院批准的统一制式服装颜色、式样雷同的行业标志服或工作服的行业及人员。
为便于清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的部门及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1)。
四、具体实施步骤
(一)各部门要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专人对清理整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将《新昌县清理统一着装情况调查表》(附件2)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