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政府性投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
根据新政发〔2007〕3号《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昌县政府性投资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的投融资工作任务进行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更加富裕、秀美、创新、文明、和谐的新新昌为目标,按照“适度举债、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总体要求,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府投融资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础性投入和经营性投入相结合,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各工业园区建设,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2008年各政府性投资公司(主管部门)年度任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企业名称 | 融资任务 | 2008年到期转贷 |
1 | 新昌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260 | 16650 |
2 | 新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00 | 500 |
3 | 新昌县城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00 | 5870 |
4 | 新昌县七星新区发展有限公司 | | 11640 |
5 | 新昌县新兴工业城开发有限公司(二期) | 11412 | 30992 |
6 | 新昌县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高新技术园区一期) | 2000 | 14700 |
7 | 新昌县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4040 |
8 | 新昌县风景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298 | 5580 |
9 | 新昌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14500 | 3250 |
10 | 新昌水务集团 | 2000 | 10900 |
11 | 新昌县工业园区 | 2000 | |
12 | 新昌县沙溪新区 | 500 | |
| 总 计 | 45970 | 104122 |
三、任务进度要求
融资任务按一季度完成40%、半年度完成65%进行考核;转贷按原贷款时间及时办理转贷手续。融资工作的考核以银行提供的资金到账单为准。
四、每月一日要将上月的投融资任务完成情况报告投融资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五、有关考核奖励办法另行明确。
二○○八年一月十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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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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