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及示范乡镇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07]201号)和市食安办《关于公布参加第二批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名单的通知》(绍食安委办[2008]7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镇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有效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特制订镜岭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促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通过创建,努力使全镇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更加完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基本建成,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文教卫分管领导、工业副镇长、农业副镇长、澄潭镇工商所副所长、镇农办、文教卫办、工贸办、卫生院、学校、镜岭食品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三、工作目标和责任单位
1、食品安全责任网络进一步健全,镇、村(居)两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镇政府与各行政村(居)食品生产品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村(居)年度岗位考核内容。(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办)
2、掌握种植养殖基本情况,有效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镇农办)
3、掌握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洁,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质监局、镇工办)
4、规范初级农产品的农业投入品使用,严格控制农药安全间隔期;严厉打击生猪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打95%。(责任单位:县商贸办、镇农办)
5、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农村放心店食品配送率达80%以上,村级连锁便利店覆盖面达60%以上。(责任单位:澄潭工商所、镇工办)
6、掌握餐饮单位基本情况,农村餐饮店食品为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学校食堂卫生量化分经管理达到9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70%以上,指导服务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镇卫生院、学校、镇文教卫办)
7、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90%以上;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单位:澄潭工商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
8、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率达100%,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9、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90%以下。(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
10、食品及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基本消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持证率和28类食品生产企业QS认证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澄潭工商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
四、工作内容
1、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协调明确企业、学校等食品安全责任,真正形成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按职负责、各相关单位负首责、消费者人人参与负责的责任机制。在“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建设实施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对已建连锁超市和放心店的日常监管,提高放心店食品统一配送率和村级连锁店比例,确保创建质量。
2、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从农田到餐桌”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中,涉及到农业、工商、卫生、质监、商贸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肩负着不同的责任。根据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大整治、大检查等监管活动。
3、继续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部门切实抓好监管资源的整合工作,在强化联合执法、探索综合执法上多下功夫,变各部门单打独斗为部门联动、整体互动。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集镇及新磐线沿线村为重点区域,以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领域为重点环节,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重点薄弱环节专项整治。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的行为,坚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扎实推进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加大对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旅游景区餐饮店、农村小食店、学校周协定饮食摊点及学校食堂整治工作,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4、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诚信建设,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积极实施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环节的检测制度。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积极探索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测和预警制度,积极实施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和生产加工领域不安全食品回制度,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按照“三贴近”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宣传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三网”建设的成果,提高公众依法维权和参与监督的能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五、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2008年6月至2009年11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6月—8月)。
主要工作内容: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制订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8月—2009年10月)。
对照《创建标准》,全面梳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对进展情况定期不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工作。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验收准备阶段(2008年10月)。
完成示范创建工和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并将总结材料和自查情况上报市食安办。
第四阶段:接受验收阶段(2008年11月)。
迎接市食安办对我镇创建食品示范乡镇的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食品安全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大事,是构建和谐镜岭,打造平安镜岭的主要抓手。因此各村、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
2、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各村、各单位都要成立领导小组,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食品安全涉及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村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衔接、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实现无缝监管。为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各部门必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互通平台实现互联互和资源共享,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
4、严查重处,责任到位。各村、各部门要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创建工作抓实抓强抓出成效。对行动不力或行政不作为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从严处理。
5、营造氛围,宣传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内容要丰富、形式要活泼。各村要在显要位置悬挂横幅或者说刷写大型标语或永久性标识牌,各村、各部门要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宣传、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的良好氛围。
镜岭镇人民政府
抄送:县府办、县药监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商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