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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岭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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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党建工作会议和新委办〔200852号《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决定在全镇各村党支部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党内民主,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水平,为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依法依纪、客观真实原则。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以及党的方针政策,通过一定形式将党内事务真实、及时地向党员或群众进行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

2、先党内后党外原则。正确处理和把握党内公开与党外公开的关系,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要求,根据不用的公开范围,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

3、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出发,既积极推行、大胆实践,又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相结合。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各村党支部

(二)党务公开内容

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所有党务工作都应最大限度地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公开内容应紧紧围绕全镇的中心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等方面进行公开。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种形式。村党支部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支部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情况;

(2)党支部设置、成员分工职责及党员基本情况;

(3)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和党内选举、民主评议、评比表彰情况,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党员联系群众、结对帮扶、党费收缴、困难党员慰问、支部活动开展等情况;

(4)村干部履行职责、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述职述廉的情况;

(5)党员发展情况,包括对申请入党同志、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进行全程公示;

(6)党员、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7)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8)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一)党务公开的形式。党务公开应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各村党支部公开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黑板报、召开党内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党务公开在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并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反馈和归档”的程序实施。

1、提出方案。各村党支部在实行党务公开之前,应根据镇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提出公开方案,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及其公开的形式和时限。

2、审核内容。按照公开方案的规定,收集、整理公开事项的有关资料,并经过党支部班子集体审核,研究决定。

3、实施公开。按照方案规定的形式和时限,对确定的内容予以公开。

4、做好反馈。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评议制度,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立卷归档。认真记录好《党务公开记录簿》,把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逐次登记,做到公开情况与记录情况相统一。并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四、党务公开的监督

(一)监督小组的设立。各村成立以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小组组长)为组长的党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为3人,原则上由村务公开监督员兼任,也可从本村党员、村民代表和村退职干部中推选组成。

(二)监督小组的权利。督促本村党支部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公布党务;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列席直接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有关会议。

(三)监督小组的义务。向党员大会报告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情况;向党员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有关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向本村党支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组织保证。党务公开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实效。镇党委成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孙晓维同志任组长,由俞成信、赵永春同志任副组长,杨桂桓、李菊英、石生其、潘晓富、竺均千等同志为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赵永春同志兼任主任,杨叶花、赵碧汉、王益斌、魏张弦同志为成员,负责全镇党务公开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各村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应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抓好党务公开工作;各村党支部组织委员作为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好党务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有效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大力宣传党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要求,调动他们参与和监督党务公开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党委将总结并推广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做法,适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促使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地开展下去。

三是强化管理,健全机制。各村党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管理,建立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搜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台帐,对每次党务公开的内容、意见收集与处理反馈情况等内容都要认真规范记录。要立足长远,坚持规范制度,创新机制,实施长效管理,不断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党务公开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也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取得实效。镇党委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结合各村村务、政务公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不按规定进行党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的党支部和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

五是创新载体,注重结合。各村党支部要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机制上加强实践和创新,建立固定规范的党务公开栏,坚持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务公开结合起来,形成互相促进、协调运转、共同提高的“大公开”工作格局。

 

 

                                中共新昌县镜岭镇委员会

200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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