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府发[2007]8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8年《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年审注册工作,是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年审注册工作。证件年审注册工作列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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