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加强农村照片档案制作及管理的通知
各村: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照片档案管理、更好地收集、整理、保管在农村社会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反映,发挥好照片档案的作用。根据新委办[2009]4号文件精神,加强我镇农村照片档案的制作及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村两委要对照片档案的认识、意义达到一定的高度,要指定专人或大学生村官帮助拍摄、制作,凡是本村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要事件,工作成果等内容,应及时拍摄,制作成照片,并收集归档。
二、拍摄的具体内容可以为:
1、反映本村概貌、新农村建设、名胜古迹、自然风光的:
2、上级领导视察、检查和指导本村工作或领导人、著名人物参加与本村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的;
3、反映本村主要职能活动和工作成果的;
4、记录本村重大事件、事故及自然灾害等情况的;
5、本村组织或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重要学习交流活动的;
6、本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团妇组织门召开重要会议或组织重要活动的;
7、有关本村著名人物、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的;
8、反映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文体活动的;
9、记录反映本村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奖的;
10、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
镜岭镇人民政府
抄送:县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