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财绩效字〔2008〕39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提高财政支出预算编制质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实施意见》(浙财预字〔2008〕12号)、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意见(试行)》(绍市财绩效字〔2008〕22号)、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08〕2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制定了《新昌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