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县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温 暖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财政、编制、规划、审计、国土资源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监察局、财政局(地税局)、编委办、规划局、审计局;联系县国税局、国土资源局。
濮志江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规划、国土资源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司法、人事、建设、城管、建管、行政服务、招投标、七星新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府办(外事办、法制办)、公安局、司法局、人事局、建设局(人防办)、建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城管执法局、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办、七星新区管委会;协助分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联系县法院、检察院、信访局。
罗国安 负责发改、统计、经贸、外经贸、交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发改局、统计局、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外经贸局、交通局、应急办、安监局;联系各金融保险机构、总工会、工商联、供电局、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冯 军 负责文化、广播电视、电子政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广局、广播电视总台;联系县档案局、团县委、文联。
何 龙 负责科技、环保、侨务、台湾事务、驻外办事处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科技局、环保局、侨办、台办、驻京办;联系县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科协。
潘启富 负责民政、劳动保障、商贸、旅游、民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商贸办、旅游局、民宗局;联系县人武部、工商局、烟草专卖局、盐务局、残联。
丁 虹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教体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联系县妇联。
盛林炳 负责钦寸水库建设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钦寸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
柴理明 负责粮食、水电、农业、林业、水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粮食局、水电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集团(长诏水管局)、供销社;联系县农办、气象局。
二○○九年六月一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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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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