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现将《新昌县2009年度电子政务任务指导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新昌县2009年度电子政务任务指导书
2009年我县电子政务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服务,强化效益,继续遵循“应用、整合、创新”的工作方针,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府门户网站资源整合力度和互动功效,推进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以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为基础,积极开展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应用,切实做好电子政务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信息安全,确保电子政务系统稳定运行;全面深入推进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建设,继续加大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力度,使电子政务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创新行政监管模式,发挥集约效益、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主要任务
(一)政府门户网站工作
(1)继续规范、拓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上,各乡镇、街道及部门要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范围,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提升信息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切实加强“浙江新昌”政府门户网站群各项内容保障工作;在内容的整合上,要特别注重教育、医疗、社保、出行、公用事业等民生服务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使我县的政府网站群内容充实、准确有效、查阅方便,充分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提高政府的透明度,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在公开程序上,要继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进一步规范内容和流程,提升意识与标准,并拓展到社会公开服务部门和基层社区;(2)要特别重视政府网站沟通民情民意、推进民主决策功能,各乡镇、街道及部门要及时回复县长信箱,解答公众的政策疑问,公开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进展情况,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民众利益的政策出台前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及网上听证;(3)要切实加强子网站建设,新建或重建的单位网站必须统一使用“浙江新昌”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构建,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各乡镇、街道及部门要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站内容,特别是各单位特有的工作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真正做到子网站规范统一又各具特色;(4)继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在线服务功能,提高公众参与度,切实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提升政府为公众服务的水平,新功能上线后应及时在本单位子网站上做好链接或整合;(5)推广“新昌政务通”在本部门的应用,积极开展“网上值班”工作。
(二)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
(1)完善电子政务网运维管理体系,各联网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新昌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办法》要求,加强本单位网络应用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统一出口工作,严禁政务网和其他网络对接,确保电子政务网络稳定运行;(2)根据省市相关厅(局)安排,配合做好相关应用系统迁移到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的工作;(3)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与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基础上,加固信息安全体系,完善管理制度;(4)各乡镇、街道及部门要加强本单位计算机的安全防患措施,联网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杀毒软件、补丁客户端,及时修补系统漏洞,确保全网安全;(5)逐步推进单点登录改造及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应用,在政务外网的信息系统要积极采用县电子政务数字证书,凡在政务外网的信息系统需要使用数字证书时,必须采用县电子政务数字证书。
(三)电子政务应用工作
(1)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积极推进协同办公系统开发,各单位要做好县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的公文交换、信息报送、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督查督办、信访管理等应用系统的应用工作;县级部门原则上都应使用新昌县协同办公系统实现内部办公自动化;(2)进一步推进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系统改造,完善网上表格下载、办事查询、网上预审等功能,加快与政府门户网站的数据交换及整合;积极推进全县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各职能部门要全面清理审批事项,做到审批事项名称、程序和时限等规范化,加强服务信息维护更新,并提供表格下载;(3)逐步推进本级电子监察及审批系统建设,按照“应进尽进”原则,将未纳入的部门和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现所有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审批事项自动上报数据,切实加强上报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及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科学谋划,突出重点,分阶段、有步骤地完成好各项建设和系统维护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及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对本部门建设和运维工作的检查。县信息中心要加大考核力度,定期督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交流培训。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培训工作,分类、分层对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进行普及、专业、业务等电子政务知识培训。加强对各类维护人员的换岗培训工作,各单位应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交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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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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