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新昌县“365”节约集约用地2009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新昌县“365”节约集约用地2009年度实施方案
为确保完成我县2009年度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任务,促进土地利用模式创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2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2009年)任务分解书的通知》(浙土资函〔2009〕1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365节约集约用地2009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政办发〔2009〕116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保护耕地更加严格规范。全县继续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以及5.21万亩标准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二)保障发展更加持续有力。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断提高土地资源保障发展的实际能力,全面促进我县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积极推动我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
(三)节约集约更加扎实有效。全县单位GDP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同比年递减4.36%以上;新增建设项目用地综合容积率同比年提升2.83%以上。
二、主要工程
(一)城镇建设节地工程
1.选定1个乡镇作为节地型乡镇发展模式示范试点,编制完成示范试点工作方案。配合开展全省节地型城市指标体系调研工作。开展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此项工作由县规划局负责。
2.进一步完善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建设用地考核的责任机制,要求前三年土地供应率分别达到90%、80%和50%以上。将市下达给我县的本年度全县需利用转而未供土地8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00亩,二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园区)。进一步督促开展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对至2008年12月31日现状为闲置的土地处置率要求达到75%以上。配合开展浙江省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界定、有偿使用政策调研。此项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3.配合完成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配合开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关政策调研。此项工作由县人防办负责。
(二)工业建设节地工程
1.继续开展“企业节地挖潜活动”,出台企业节地挖潜的政策措施,完成2个工业企业节地挖潜活动示范试点建设。完成全县标准厂房总体规划和2009年度实施计划。此项工作由县经贸局负责。
2.全面完成省级开发区的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此项工作由各园区管委会负责。
3.组织完成全县省级开发区(园区)的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课题的评审工作,确定一个开发区作为全县开发区节地示范试点。此项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三)住宅建设节地示范工程
1.落实年度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计划,完成对各乡镇(街道)年度住房保障落实情况检查。此项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2.推进住宅建设节地示范。积极探索节能省地型住宅小区示范试点。此项工作由县建管局负责。
3.实施2009年“农村固房”工程,将农村危旧住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此项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
(四)基础设施建设节地工程
1.选择1个有代表性的交通、水利、能源或城市公用设施建设项目,从方案选址、设计优化、定额控制、施工建设的集成创新方面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节地示范试点。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工作。此项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2.结合水利设施用地现状调查,选择1个试点开展存量基础设施改造利用。此项工作由县水利水电局负责。
3.结合交通设施用地现状调查,选择1个试点开展存量基础设施改造利用。此项工作由县交通局负责。
4.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配合开展基础建设节地示范和存量基础设施改造利用。此项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农村建设节地工程
1.完成覆盖全县35%以上的中心镇、中心村数字地籍调查任务,全县发证覆盖率达到85%。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节地示范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空闲地治理工作。此项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2.完成覆盖全县80%以上的中心镇、中心村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此项工作由县规划局负责。
3.组织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指导督促开展3个新农村建设节地示范试点的建设配合开展农村宅基地整理,积极盘活试点村存量建设用地。此项工作由县农办负责。
(六)“百万”造地保障工程
将通过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新增耕地2000亩、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100亩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并完成表土剥离再利用示范项目、宅基地复垦示范项目各1个。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国土资源局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新昌县“365”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联络沟通等工作(详见附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交流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情况。遇有重大事项即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
(二)加强督查。领导小组定期抽调人员对各责任部门及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发“365”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简报。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各责任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工作动态情况。
(三)加强考核。年底将从两个层面对这项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一是对各地各责任部门完成年度任务情况的评价考核。在各责任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自查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照年初制定的计划指标逐项开展考核,并设立综合分值,与县政府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二是对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经济指标的评价考核。由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浙江省区域建设用地集约利用评价考核办法》开展对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度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考核内容。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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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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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昌县“365”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濮志江
副组长:丁利平 县府办
陈国兴 县国土资源局
成 员:章玉青 县农办
徐东林 县发展和改革局
何小伟 县经贸局
陈竹进 县建设局
李 铭 县人防办
梁锡三 县建管局
王 辉 县规划局
周江明 县交通局
王旭东 县水利水电局
王忠超 县林业局
罗宗德 县国土资源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罗宗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