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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局 文 件
新昌县交通局关于进一步
抓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局属各单位:
刚刚遭受第8号台风(莫拉克)的严重影响,几天来又受到大暴雨的袭击,我县许多地方出现公路塌方、滑坡、水毁等现象。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一段时间我县仍多雷阵雨,部分地方可能出现强降雨,必然会对我县道路运输、公路养护、工程建设等带来严重影响。因此,根据8月14日全省防汛工作视频会议并要求建立预警机制的要求,为切实抓好当前防汛工作,现结合我县交通实际,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各单位要根据全省防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各级领导的指示,迅速建立预警体系,毫不松懈地抓好当前的防汛抗灾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如无特殊原因,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律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应按规定程序请假,并确定一名领导负责防汛工作。
二、局建管科要指导、帮助、督促各在建工程指挥部的防汛工作,同时配合各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管辖的乡道、村道的巡查和康庄工程的防汛工作。局安运科要加强对行业管理的监督,督促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帮助行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三、要继续抓好防汛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密切注意气象情况和汛情动态,如遇到公路水毁、道路不畅等信息,要及时通知相关客运企业和其他运输单位,同时上报局值班室。
四、公路段要随时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备好机具、设备和人员。同时要加强对国道、省道、县道高边坡、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一旦发现险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排险。
五、运管所要积极做好应急车辆的调度工作,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确保人员和物资的承运。同时要切实抓好预警工作,一旦台风来临或有强降雨信息,要立即传达到各相关运输企业,要求各企业通知到每个驾驶员,并告知如遇道路状况不明、山洪爆发、台风和强降雨期间,停止车辆行驶。
六、港航处要加强对渡运船舶的监管,在台风暴雨期间立即停航。
七、各在建工程指挥部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在建桥梁和高陡坡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遇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施工。
八、各单位要根据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要求,立即建立山洪灾害预警组织。县局已成立了以局长为责任人,三位副局长为组长,局职能科室和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山洪灾害预警组织。要求局属各单位也要建立山洪灾害预警组织。
九、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防”工作,做到早防范,早落实。要科学指挥,科学防范,把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在组织防汛抗灾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
主题词:交通 防汛 通知
抄 送:绍兴市交通局,县三防指挥部,县安委会。
新昌县交通局办公室 2009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3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