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依法行政等专项工作要求,决定对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2009年依法行政、应急管理、政务督查、市长电话和县长信箱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有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度依法行政、应急管理、政务督查、市长电话和县长信箱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81号)文件落实情况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方式进行,考核单位应重点对照新政办发〔2009〕81号文件对全年依法行政、应急管理、政务督查、市长电话和县长信箱办理、电子政务等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自评工作,整理相关资料备查。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有关部门应将总结材料和自评表电子档于12月31日前报县府办(6022134@163.com)。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时,除听取考核对象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有关制度汇编、工作台账等资料外,还将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实施情况,并随机调阅2009年度行政执法(含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连号案卷进行质量评查。已于2008年申报创建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乡镇、部门,纳入本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同时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监察、信访等渠道测评各单位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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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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