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里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经贸、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监等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立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领导及联络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里成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经贸、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监等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立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定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领导及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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