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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工商局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指导意...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现将县工商局制订的《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县工商局

 

为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效提升我县企业自主创新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新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特制订我县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商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日益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彰显企业信誉、维持竞争优势、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有效利用商标资源,不断提升我县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有利于增强我县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诚信社会;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我县的综合竞争实力。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自觉、龙头带动、政策扶持、合力推进为原则,以完善商标注册、管理、服务、保护体系为重点,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大力加强商标品牌基地建设,重点培育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努力推进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新昌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总体目标

经过努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市场主体注册、运用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到2014年,使我县跨入商标示范区县行列;到2020年,形成大、中、小企业结合的商标战略实施梯队,涌现出一批商标战略示范企业,进一步促进我县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国家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商标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商标意识

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商标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诈为耻的商业道德观念。积极倡导消费者树立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意识。加大商标普法教育力度,在中小学开展树立商标意识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商标发展高层推进活动,举办商标与企业竞争力、商标与区域经济发展论坛、商标发展成就展示等活动。扶持创意水平高、市场运作能力强的龙头广告企业对接商标战略的实施,按类别集中进行群体性、专题性商标宣传展示,强化商标文化形象的策划与传播,提升企业商标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大服务业商标注册宣传力度,提高服务企业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意识,支持和推动服务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和管理,提高服务业商标比重。

(二)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创造市场竞争优势

1.提升市场主体保护商标能力。引导和推动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使用和注册商标,全面提升企业创立自主商标意识,加强商标运用和应对竞争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商标管理部门,帮助企业建立商标价值评估、商标信息检索、商标市场调查、商标对外合作等管理制度,提高自我维权、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立以注册主商标为核心、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为保护性商标的商标防御系统。支持企业以商标整合管理、营销等优势,改进竞争模式,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

2.扶持块状优势产业率先发展。引导企业将商标战略与当地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升级相结合,优先扶持高新技术、现代物流、会展经济、融资租赁等新兴支柱产业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对其中具有潜力的品牌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对传统优势的医药、轴承、胶囊、冷配、汽配、纺机和商贸服务等相关产业进行改造升级,使商标在传统产业的优化组合和规模扩张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支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聚集;支持企业通过授权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促进商标品牌做优、做大、做强。

3.促进商标市场价值开发利用。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在运用中增值、在增值中运用的增长规律,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采取政府创建平台、市场运作调节、中介牵线搭桥、企业自主施行的方式,积极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的盘活利用,建设面向县内外的闲置商标展示交易平台,提高商标资源的使用效益。

4.积极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创建国际知名品牌,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推动我县涉外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为企业海外注册、维权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应对海外商标纠纷,保护我县企业在国外的合法商标权益。

(三)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助推农业产业发展

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积极引导特色农副产品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大力推行公司(合作社、协会)+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中的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加快地理标志注册工作,支持企业开发地理标志,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机制,促进具有新昌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广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加强对大佛龙井新昌小京生等地理标志产品特定品质的保护,发挥地理标志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特色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四)打击商标侵权行为,营造开放有序环境

1.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影响大的商标侵权行为。

2.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建立工商部门与质监、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配合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形成统一协调的商标行政保护体制。加强商标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严格执行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假冒商标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程序,规范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

3.强化著名商标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信息数据库。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商号、域名、商标一体化注册工作,充分利用商号、域名、商标资源,拓展企业发展空间。依法制止跨类使用驰名商标的行为,有效防止驰名商标淡化。建立商标行政执法机关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合法权益。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健全商标服务体系

1.建立信用监管制度。加强对商标代理组织和代理人的行政监督管理,建立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人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监管制度,引导并促使商标代理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代理。规范商标代理服务行业行为,取缔非法代理。支持商标代理、交易、咨询、评估、法律服务等服务机构发展,发挥商标代理服务在企业商标运用和管理中的作用。

2.发挥行业协会优势。调动行业协会在商标信息交流、维护会员商标权益、海外商标申请和培育申请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3.建立内外合作机制。加强商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商标执法、中介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国内外商标发展动态、政策和我县重点行业、企业的商标战略研究,为商标战略的实施提供理论基础,为政府部门制定经济和产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聘请国内外专家,为我县实施商标战略提供咨询建议。加强与兄弟县(市)在商标领域的交流合作,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商标战略推动体制。建立健全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机制,负责制定全县商标发展和创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规划,研究推动商标注册、指导申报商标品牌培育基地。

(二)突出发展重点,加大商标工作考核力度。积极搞好商标战略与全县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的有效衔接,重点在资源优势明显的乡镇、优势比较突出的产业、技术领先的商品和服务中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在我县支柱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分别形成若干个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群,将个体优势转化为行业优势。部署开展产业集群品牌基地的申报和服务管理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县品牌培育基地建设,并建立试点追踪调查机制,全程评测培育基地商标战略实施情况。将商标发展工作纳入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目标考核体系,大力支持各乡镇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制定并实施地区和行业商标战略,完善商标扶持政策,推进自主创新和自主商标培育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完善扶持政策,建立商标发展激励机制。对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及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服务)商标、国外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本县商标权主体,继续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商标宣传、战略实施和专用权保护。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商标信息开发利用、商标服务的投入力度。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优先予以采购。

 

附件:

 

新昌县商标发展五年(2010-2014)规划

 

为深入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推进驰(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认定及争创工作,培育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著名品牌,不断增强我县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新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新昌实际,特制定商标发展五年(2010—2014)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商标发展战略的意识,在2010—2014五年中,大力推进驰(著)名商标、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和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培育、推荐、认定和争创工作,通过宣传、组织、引导、鼓励,充分调动企业和行业协会实施商标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积极性,积极营造商标兴企、商标兴农、商标兴县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实现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规划目标

(一)注册商标。全县申请商标注册总数在2009年的基础上每年保持增长20%以上,其中我县五大主柱产业及农产品、国际注册等商标比例要有明显提高。到2014年,全县的注册商标总数争取比2009年翻一番,达到3000件。

(二)绍兴市著名商标。绍兴市著名商标总数在2009年的基础上五年增长60%以上,五年内新认定绍兴市著名商标18件,到2014年,全县拥有绍兴市著名商标总数达到50件。

(三)浙江省著名商标。全县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在2009年的基础上五年增长40%以上,五年内力争推荐、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12件。到2014年,全县拥有浙江省著名商标总数达到40件。

(四)中国驰名商标。每年争取创建成功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1件。到2014年,全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总数达到5件。

(五)商标品牌基地。注重商标品牌基地的培育和建设。到2014年,全县拥有省级品牌基地2个,市级品牌基地1个。

(六)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争创活动。力争到2014年,全县拥有国家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1家,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2家。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促进实施商标战略。通过宣传普及商标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国际商标注册知识,大力宣传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成果,宣传保护商标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企业经营者争创名牌的意识,充分挖掘商标的潜在价值,发挥商标吸纳、集聚、组合社会资源的作用,提升商标信誉和价值。促使企业经营者克服和纠正重视有形资产、忽视无形资产的倾向,将争创省(市)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和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目标。鼓励并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创驰(著)名商标和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推进全县品牌战略的实施。注重开展驰(名)商标争创工作的培训,梯次培养,滚动推进。为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促使我县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数量持续稳步上升。

(二)加快商标品牌基地培育。以名茶、轴承、胶囊等特色和支柱产业为培育对象,以行业协会为依托,以行业龙头企业为基础,通过事前引导、事中服务、事后保护等措施,指导帮助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开展商品、服务商标及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实现由企业被动注册商标向主动注册商标转变,扩大我县名茶、轴承、胶囊行业商标的注册总量,引导企业申报驰(著)名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争创省、市级商标品牌基地,并建立健全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日常管理制度,注重品牌宣传,提高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运用品牌基地的集聚和扩散、提升功能,发挥产品优势、品牌群体优势,增强企业及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三)推进农产品和国际商标注册。在进一步加强新昌小京生大佛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许可、推广、规范和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和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对具有传统区域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及时申请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使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商标成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促进涉农企业扩大产业规模,真正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农村市场主体注册和使用商标,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进一步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帮助和指导外向型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提高我县医药化工、轴承、制冷、纺机和汽车配件等产品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

(四)依法保护驰(著)名商标专用权。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各种商标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商标和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对涉及食品安全、三农问题等商标案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我县的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实行重点保护,协调和组织各部门力量,建立行之有效的商标管理和保护体系,共同保护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商标印制行业规范。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对全县的印刷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以整顿非法印制为重点,切断印制假冒商标的源头,严厉打击违法印制商标的行为。对非法印制商标、印制侵权假冒商标和非法买卖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实施商标印制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严格印制程序,切实规范印制行为。

(六)建立商标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流通领域企业商标的监管,推进监管关口前移,积极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对规模化商品批发零售市场进行规范。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商标价值评估、统计制度,制定商标信息检索和重大商标事项预警等制度,完善对外合作商标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我维权的意识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展销会、洽谈会、交易会的商标监管。

(七)强化商标信息服务功能。建立商标信息库,完善商标信息系统,提高商标信息的利用率。结合我县商标监管和商标发展的工作实际,搜集各方面信息,及时建立《驰(著)名商标信息储备库》、《可推荐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信息储备库》、《可推荐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信息储备库》、《可推荐浙江省著名商标信息储备库》、《可推荐绍兴市著名商标信息储备库》和《闲置注册商标信息储备库》,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搭建商标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商标查询和闲置商标许可使用、转让等方面的信息服务,盘活闲置商标,开发和利用存量商标资源。

(八)搭建商标工作交流平台。面向企业大力开展商标管理经验交流和宣传培训,分类指导各类企业的商标工作,重点扶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项目。研究制定企业品牌培育制度,规范企业商标注册、使用、保护、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类商标试点、示范工作,建立试点追踪调查体制,全程评测试点企业商标战略实施情况。鼓励商标管理和运用水平较高的企业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商标工作先进经验。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把加快培育、认定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绍兴市著名商标工作,作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把商标发展战略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和年度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阶段性实施方案。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创造有利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舆论环境,全面推进商标发展战略,努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词:经济管理 商标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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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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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6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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