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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
经营和规范客运市场秩序行动的通知
县运管所、县交警大队: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客运东站启用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公平、合理、竞争、有序的运输环境,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决定在2011年1至3月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和规范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加强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由交通部门牵头,联合公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满荣 县交通局副局长
裘国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炎敏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李 萌 县运管所所长
成 员:陈以云 县交通局安运、法制科副科长
王晓忠 县运管所副所长
赵伟永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运管所),王晓忠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交通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黑车”非法营运、站外组客、不按规定站点上下客等客运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查处非法营运中发生的强买强卖等各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于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予以侦办、查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客运市场,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非法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行为,使我县无证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净化和维护公平有序、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消除影响行业稳定和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促进“平安新昌”建设。使我县客运市场经营行为明显规范,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从业人员素质和规范经营、文明服务意识明显提高,行业面貌明显改观,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优质、便捷、安全、文明的交通运输环境。
三、整治重点
1.整治重点内容
(1)坚决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和微型双排小货车载客行为;
(2)规范客运车辆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长途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农村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及公交车、出租车经营违章行为。
(3)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及其它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2.整治重点路段
(1)客运中心站至拔茅村路段;
(2)各乡镇驻地及沿线巡逻。
四、实施阶段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客运东站启用期间,全力抓好营运秩序、交通秩序的规范整治和“打黑”宣传造势工作,时间暂定一周。第二阶段为常规整治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强化机制,加强县境内主要客运线路和重点乡镇客运营运秩序的监管,严厉坚决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和微型双排小货车载客行为,净化农村客运市场。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客运东站启用是今年我县道路运输行业的一件头等大事,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和规范客运市场秩序工作,直接关系到行业稳定和政府形象,各有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根据责任分工,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2.规范执法行为。在纠正违章,打击“黑车”的专项整治中,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发生,坚决遏制有损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公路“三乱行为”。
3.畅通举报渠道。县运管所和交警大队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工作,做到件件有记录、有落实、有回复。要继续发挥“96520”举报投诉中的作用,鼓励群众对“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鼓励社会协助查处“黑车案件”。
4.及时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在工作中,各专项组、各执勤小组要注意收集相关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到办公室。
主题词:交通 客运 秩序 整治 通知
抄 送:县府办。
新昌县交通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