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企事业单位党(总)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新委办(2011)51号《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拓宽民主渠道,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逐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提高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加强全乡的民主政治建设,为促进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发扬民主、广泛参与原则。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2、灵活多样、便于监督原则。正确处理好党务公开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保证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便于监督。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出发,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将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有利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约束监督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内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公开内容
党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具体目录分为固定公开目录、定期公开目录和即时公开目录。
(一)乡党务公开目录:
1、固定公开的内容:
(1)党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
(2)党委委员的任期工作目标、分工、联系点、办公电话情况;
(3)党委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4)党委的主要工作制度;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党务公开领导机构及联系电话。
2、定期公开内容:
(1)党委贯彻执行县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
(2)党委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
(3)党委阶段性工作、重要工作、活动安排的部署完成情况;
(4)党组织开展学习、工作、活动情况;
(5)党组织和党员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情况;
(6)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7)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管理情况。
3、即时公开的内容:
(1)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
(2)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
(3)党委成员年终评议、实际考核情况;
(4)党员发展情况;
(5)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
(6)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7)党员和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8)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行政村党务公开目录:
1、固定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设置、班子成员分工及党员基本情况;
(2)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
(3)党的方针政策;
(4)村干部履行职责、廉政承诺和述职述廉的情况、民主评议情况;
(5)党员联系群众、结对帮扶、设岗定责和联系电话;
(6)党务公开监督小组人员组成和乡、村两级党组织监督电话。
2、定期公开的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村“两委”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和进展情况;
(3)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
(4)党组织活动的开展情况;
(5)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6)困难党员慰问、流动党员管理情况。
3、即时公开的内容:
(1)考核奖惩、评比表彰的情况;
(2)党内选举情况;
(3)发展党员(包括对申请入党人选、拟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和党内民主评议情况;
(4)党员、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5)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
(6)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另外,其他企业、学校等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制订公开目录,确定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方式、时间和程序
(一)公开方式。
1、党内公开。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员大会或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2、社会公开。适宜对社会公开的,要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厂务公开栏等结合使用,但党务公开内容必须处于醒目位置。有条件的党组织可运用信息公开网站、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公开,特别要发挥互联网作用,实行网上公开,随时充实公开内容。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党内事务,有条件的还可举办党务工作新闻发布会,以扩大公开面和社会影响力。
(二)公开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对于重复或复杂性的工作,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乡党委针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不同特点,制定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意见收集和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设立《党务公开登记薄》,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4、归档整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四、工作保障制度
(一)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组织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群众可按有关规定向基层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暂时公开的,基层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适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不作公开,但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三)监督检查制度。乡党委将聘请党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普通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考核评价制度。乡党委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开展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的评议活动,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乡党务公开工作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伯平
副组长:王炳兴、党委副书记(目前暂缺岗,换届完成到岗后再明确)
成 员:石利明、吕玉琦、石 蓉、潘 勇
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乡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党(总)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高标准、严要求,高效能、快节奏,扎实推进,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构。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突出党内外反映的热点问题,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和问题,不避重就轻,不避实就虚,将本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内容,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乡党委将把党务公开纳入“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评星晋级”活动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创新形式、树立典范。为使全乡党务公开工作“学有范例、做有标准、干有榜样、赶有目标”,全乡选择3个村作为党务公开试点村。各示范点要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党务公开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程,既需要扎扎实实地抓好当前,更需要立足长远,坚持制度规范、机制创新,实施长效管理。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不断推动党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富裕文明生态和谐新林乡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新林乡委员会
2011年5月30日
主题词:党务 公开 实施 方案
抄报:县委办
新林乡政府党政办 2011年5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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