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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农村发展党员“分色预警”制度的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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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总)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决定建立农村发展党员“分色预警”制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立足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着眼于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农村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目标要求:通过对农村党(总)支部发展党员实行“分色预警”,不断强化目标管理,及时纠正发展党员中存在的问题,到2012年,使全乡农村党(总)支部基本实现“三个消除”的目标,即消除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消除没有35周岁以下党员的村、消除没有女性党员的村。
二、工作措施
1、明确预警对象。根据农村党(总)支部发展党员中存在问题的不同类型,由高到低采取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等四种预警方式。乡党委每半年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预警通报,并根据预警村发展党员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
 红色预警: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并且没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不坚持发展党员的有关工作制度,采取违纪、违规的方法接收预备党员、进行预备党员转正的;在发展党员中弄虚作假造成群体性信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
 橙色预警:三年以上不发展党员,但当年度有入党积极分子的;没有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有关规定操作,任意简化发展党员的环节和步骤,造成不良影响的。
 黄色预警:一年以上不发展党员,但当年度有入党积极分子的;无女性党员;无35周岁以下党员;60周岁以上党员超过二分之一的。
蓝色预警:当年度没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
2、落实责任追究。对受到预警通报的村党(总)支部及负责人,由乡党委下发预警通知书,并作如下处理:
受到红色预警通报的:村党(总)支部及负责人届期内评先评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村党(总)支部书记在当年度“亮分制”考核中扣20分;连续两次受到红色预警通报的,村党(总)支部书记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并不得列为下届村党(总)支部书记候选人。
受到橙色预警通报的:取消村党(总)支部及负责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村党(总)支部书记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相应考核分;村党(总)支部每受到橙色预警通报一次,村党(总)支部书记在当年度“亮分制”考核中扣10分,经教育仍不整改的,直接评定为警示型党员。
受黄色预警通报的:取消村党(总)支部书记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其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相应考核分;村党(总)支部每受到黄色预警通报一次,村党(总)支部书记在当年度“亮分制”考核中扣5分,由乡党委对村党(总)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
受蓝色预警通报的:由村党(总)支部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
3、健全配套制度。为保证发展党员“分色预警”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根据上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以下配套制度:
发展党员全程票决制。在全乡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全程票决制,即在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乡党委审批新党员等环节,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制。注重从非党的村两委干部、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农村实用人才等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台账,乡党委与村党(总)支部要加强对后备人选的教育培训,指定党员干部进行培养联系,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平台,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向党(总)支部靠拢,努力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入党积极分子差额制。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管理,入党积极分子要在近两年内提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按照计划发展对象与入党积极分子1:2左右的比例确定。考察期满后,村党支部根据“考学考绩”、民主测评等情况,择优确定发展对象。对未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由支委会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延长考察期,考察期原则只能延长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农村发展党员分色预警制度是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的一项有效举措。乡党委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工作力量,定期分析研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
2、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落实发展党员分色预警优化措施,在乡、村两级建立发展党员预警优化栏和预警优化牌,定期公布预警情况和优化措施。乡党委切实加强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联系指导,对受到橙色及以上预警的村党(总)支部,要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帮扶制度,帮助预警村做好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
3、严格程序,确保质量。乡党委在指导农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各项规定,特别是要规范执行发展党员全程票决制、全程公示制、联合审查制、考学考绩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中共新林乡委员会
                          2011年1月20日

抄送: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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