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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在建交通工程指挥部:
随着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的到来,是雷电、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季节,最易发生交通安全生产事故。为切实加强高温、强风、暴雨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交通安全生产,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交通运输系统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安全生产是保障职工身心健康,促进单位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关键,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长抓不懈,严密防范,特别要针对夏季这一安全事故高发时期,保持高度警惕和强烈责任心,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未经岗位安全培训的员工不能安排上岗作业,特殊工种操作、管理人员未取得操作或管理证书的不可上岗作业,应教育员工规范操作生产设备。要加强对运输车船的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规范管理。驾驶人员要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真正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要进一步加强“安全规范年”活动,划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范围,细化责任要求,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头。
三、严格管理,严肃纪律。
一是要落实检查、报告制度。各单位近期内均要组织一次夏季安全生产检查,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设施进行彻底清查,查找隐患,迅速整改。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隐瞒。二是要做好防暑降温保障工作。公路养护单位、在建公路工程指挥部要切实抓好防暑降温工作;做好从事高温作业人员的常识教育工作;做好防暑物品的发放工作;对从事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露天作业的作业人员,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免烈日曝晒,防止高温中暑事故的发生。三是要认真做好夏季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运输企业要针对夏季气候干燥,容易发生车(船)自燃的情况,开展油箱、管路、电线、轮胎等重点部件的检查,对老旧线路等要及时更换,坚决不能留下隐患。对使用期限超过8年的营运客车要按规定坚决退出营运并进行报废,决不能心存侥幸。坚决杜绝故障车(船)“带病”运行。严禁酒后驾驶车(船),驾驶过程中不得接听电话、聊天、嬉闹。防范驾驶员夜间开车时间长、睡眠不足造成疲劳驾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四、强化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防范夏季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针对夏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落实应对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资金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类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联动,建立预警工作机制,完善事故信息传递渠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传递和上报有关信息。
主题词:交通 安全 通知
抄 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县府办,县安委会。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