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企事业单位:
“清明”即将来临,传统习惯以上坟祭祖、踏青旅游等为主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大量增多,森林防火将处于紧要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分析形势,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分析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早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把各种火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村、各单位森林防火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要进一步健全防火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到山头、到户,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努力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率和受害率。要落实专门人员管住痴、呆、傻等重点人员。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森林火灾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在主要上山路口、易发生森林火灾的重要地段,要设立森林防火警示标志。要大造舆论,着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氛围,努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以保证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村必须以自然村为单位在显著位置至少张贴一张宣传标语。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管理。组织学生认真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活动,在中、小学生中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良好森林防火氛围,严防因学生违章用火、玩火而引发的森林火灾。
三、加强巡查防护,强化火源管理。做好林区野外用火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从以前发生森林火灾的情况分析,引起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一是进山人员随手乱丢烟蒂、火柴梗引起;二是烧荒、烧田埂地边草引起;三是上坟燃放烟花爆竹所引起。为了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各村、各单位要把严格野外用火管理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未经批准,禁止在林内、林旁烧荒、烧田埂地边草,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处罚。遇到高火险天气,特别是在清明期间,各村必须要有专人值班,要增派护林人员,在重要地段、上山路口要有专人看护、收缴火种以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四、健全救火队伍,做到科学扑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向乡森林消防指挥所报告,村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扑救工作。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首先要立足于保护人,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快速、高效地扑救森林火灾。坚决防止火灾伤亡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火灾扑灭后,务必留足人员看守或清理火场,慎防死灰复燃。
附件:1、宣传标语
2、新林乡村级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名单及森林火灾应急小组名单
新林乡人民政府
2011年3月18日
抄送:县府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附件:
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1、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
2、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
3、防火,靠你靠我靠大家,人人有责;
4、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5、冬春草木干,防火要当先。
6、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7、森林火灾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国家。
8、一点星星火,能毁万亩林。
9、防火意识记心中,保护森林靠大家。
10、一时疏忽酿山火,终身遗憾责难逃。
11、 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平安。
12、烧香烧纸祭先祖,森林防火记心间。
13、风大物燥火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14、林火无情防为主,毁林有罪法必究。
15、 野外用火须谨慎,引发火灾法不容。
16、山火猛如虎,预防保平安。
17、进山旅游踏青,不带半点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