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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文件
新委办〔201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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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大院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大院管理工作,确保机关大院规范有序,畅通安全,维护机关大院内正常办公秩序,又给来机关大院办事、联系工作的人员尽可能提供方便。现就机关大院有序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出机关大院的所有人员(除在机关大院上班人员外)一律实行在门卫室登记、联系制度。凡来机关大院正常联系工作、办事的凭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来客、会客登记表》,必须经保卫科电话联系核实,征得经办单位(或联系人)同意后,持保卫科开具的《进出机关大院联系单》方可进入。离开机关大院时,将具体负责接待办理的机关干部签名的《进出机关大院联系单回执》交回保卫科。
为方便保卫科电话联系,请机关大院内各部门于8月27日之前将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一览表(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二、凡来机关大院参加会议、重大活动的所有人员要向保卫科表明身份,告知会议、活动内容。会议召集单位要提前将会议、重大活动通知或方案告知保卫科。
三、凡来机关大院反映问题、上访的一律先在县信访局预约登记,由信访局联系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在信访局接访,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大院。
四、进出机关大院的所有车辆一律凭《新昌县县级机关大院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出入,进入机关大院的车辆须按指定位置停入停车位,严禁停放车库门前和通道上,影响车辆通行;机关大院召开会议、举办大型活动,进出机关大院车辆较多时,驾驶员必须在车上待命或领导下车后车辆返回,以免拥堵;机关干部私家车凭《新昌县县级机关停车场停车证》进入机关停车场停放,不得进机关大院随意停放。保卫科要加大管理、巡查力度,发现车辆在机关大院内三次以上不按指定位置停放,将予以登记通报,取消《通行证》,谢绝再次进入机关大院,并反馈给车辆所在单位主要领导。
该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新昌县机关大院各单位工作人员联系电话一览表
2.进出机关大院联系单(样张)
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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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2012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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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98(附件1:新昌县机关大院各部门办公人员联系电话一览表.doc
附件下载:98(附件2:进出机关大院联系单存根(样张).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