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政办发〔2012〕1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新昌县实施清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马永良(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柴理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施华南(县府办主任)
章一华(县府办副主任)
俞正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锡中(县发改局副局长)
俞华锋(县经信局局长)
求国安(县财政局局长)
俞剑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国安(县环保局局长)
张欣良(县建设局局长)
竺健庭(县规划局局长)
王晓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 君(县水利水电局局长)
黄友诚(县农业局局长)
梁汉良(县林业局局长)
费炳林(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罗东祥(县水务集团董事长)
张国伟(澄潭镇政府镇长)
王小平(梅渚镇政府镇长)
石永明(镜岭镇政府镇长)
盛丽东(沙溪镇政府镇长)
王炳兴(新林乡政府乡长)
高雪军(羽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邵继红(南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永波(七星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水电局,梁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亚红、周明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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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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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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