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单位:
现将县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与端午节期间及夏令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新食安委办〔201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各自实际,迅速采取措施,制订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饮食安全。
小将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与端午节期间
及夏令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安委成员单位:
由于夏季气温高、湿度大,蚊蝇、病菌等易于生长繁殖,食品容易腐败变质,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也是食品安全的高危季节。同时,五一节、端午节等节假日即将来临,六月份又将迎来学校中高考。为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夏令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及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组织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2〕52号)和《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新政办发〔2012〕64号)精神,根据节日消费特点及夏令期间重大活动安排情况,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要特别加强节假日、中高考期间的夏令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的特点,按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要求,以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工地、学校及旅游景点为重点场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严格实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等制度。要抓好重点品种监管,进一步加强对粮油、生猪肉品、蔬菜等大宗食品的专项整治力度,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饮料、糖果蜜饯、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要加强蔬菜、水产品、肉制品、糖果蜜饯等各类食品抽检频次、范围,及时发布检测信息,严把食品安全关。要严格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储存条件进行保存,特别要完善高温季节的冷藏设施,把好食品储存关。要对车站、旅游景点及周边的食品经营销售网点、餐饮饭店等重点环节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非法采购使用工业明胶、地沟油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农业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水利水电部门要加强对水产养殖行业的监管,加强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加大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力度。工商部门要强化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节日期间乘机流入农村市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的监管,加大对各类节假日聚餐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农村家宴的集中指导,对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等一次性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要提前介入,重点防控,把好食品入口关。现代服务业办要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不断加大白板肉的查处力度。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合作,开展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制售假劣食品的不法行为,要坚决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要按照《新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的培训、演练,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值班电话,确保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的各类问题得到及时、规范、有效处理。
五、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各途径、各形势,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的观念,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的饮食习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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