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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的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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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水平、促进乡风文明、加快城乡融合、提升对外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力打造美丽乡村幸福家园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国家级生态镇”创建和长诏水库饮用水源头保护活动,我镇将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水平,力求农村更加整齐整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的要求,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分层实施、逐步推进,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水平,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广大农民生活品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整治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大力整治集镇、村环境,按责任划分切实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一是开展污水治理。清洁各类流经辖区内河流、沟渠尤其是中心河道的杂草及漂浮物,严禁在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采取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方法,不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建设力度,实行雨污分流处理。二是清理道路垃圾。重点清理省道、县道、乡道、集镇街道、村庄主干道等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垃圾固废物。进一步健全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和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落实村级专业保洁队伍,抓好日常保洁工作。三是清除卫生死角。重点整治集镇内农贸市场、马路市场、建筑工地、公共场所等区块以及村庄的卫生死角、乱堆乱放等现象,清运陈年垃圾,配置足够数量垃圾房(桶)。四是开展沿线整治。对主要道路沿线等重点区域、路段,开展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优美乡村风景线。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农村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张勇军、镇长王桂芳任组长,盛海英、梁春源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片片长和村建办有关工作人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建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新富同志兼任。各村也要成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定时开展集中整治。同时,要加强与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对接,对国道、省道、县道等乡镇主要道路及流经镇域的河流进行联合整治。

2、强化宣传引导。一是创设良好整治氛围。在集镇范围主要街道两旁悬挂一定数量的宣传标语牌,河道、主要道路重点位置设置禁止倾倒垃圾标志;各村要在公共场所或其他醒目位置至少上墙一条固定宣传标语,向群众发放《“共建绿色家园”活动倡议书》,并通过广播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满意率,形成人人关注农村环境卫生,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随意在河道、公路等禁止倾倒垃圾地点倒垃圾的单位和个人,镇、村联合组织人员上门开展教育警告,并视情联系上级有关执法部门参与,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全镇各中、小学要开展以保护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并以实际行动来促使家长及广大群众树立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

3、强化责任措施。一是开展集中清理。镇政府牵头,会同各站所及集镇所在村干部,集中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对集镇范围内河道、公路两旁堆积物及其他卫生死角开展集中清扫清理;各村要发动党员、村民代表、农民群众对房前屋后卫生进行大清扫、大清运,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自觉性。二是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保护农村环境卫生责任书》,村主职干部对所在村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负第一责任,联村指导员要切实做好指导协调与督促工作;各站所要负责做好驻地周边场地的清洁卫生工作。三是建立专门队伍。落实好集镇卫生清扫、清运人员,采取不间断巡回清扫、清运方式,确保集镇主要街道整洁。各村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村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本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4、强化督查考核。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镇政府对各村主职干部的年度考核和镇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中,镇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整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暗访、抽查和督查,抽查结果作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依据,并与各村的垃圾清扫、清运工作经费挂钩(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各村要切实加大对村保洁员的管理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予以更换。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出台相关村规民约,对随意乱倒垃圾的人员,要严肃予以处理。各联村指导员作为所联系村的环境卫生监督员和信息员,要定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小将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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