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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小将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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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为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职能作用,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增强其工作责任感,推动村级事务、财务规范化运作,根据《新昌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二、考核内容:工作实绩(60分)、民主测评(20分)、综合评价(20分)。

(一)工作实绩(60分)

1、村务民主决策监督(5分)。监督决策依据是否可行,监督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监督决策是否落实到位。对不符有关要求的,及时督促纠正。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出现失误,村监委没有书面向村两委提交监督意见的,每起扣2分,没有及时向镇党委、政府、纪委汇报的,每起扣1.5分,扣完为止。主动收集村民意见,按要求应参加(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每少参加(列席)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村务公开监督(8分)。审查村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督促村务全面、按时公开。受理群众投诉,督促村委会答复、处理群众有异议的事项。在检查中,发现村务、财务未公开的,每项次扣5分,上不封顶。签字、盖章等要素不齐全的,每项次扣2分,扣完为止。

3、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10分)。监督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实施,凡出现违反村级公务“零招待 ”制度、没有及时纠正的,每查实一起扣5分,上不封顶;监督村级财务票据结报,每季度村级财务票据结报率达100%,应报结而未结报的,发现一次扣5分,上不封顶;监督村级预领款额度,村预领款超出镇农经站控制额度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监督各类经济合同登记录入,经济合同信息化建档率达100%,未按要求建档的,每少录入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监督“三资”台帐,资产、资源信息及实物图片录入比例达100%,未按要求建立的,扣3分,扣完为止。“三资”台帐不规范的,视情扣1-3分。

4、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7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集体资产处置、大额物资采购,按规定进入招投标市场进行公开招投标,应进未进、村监委也未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的,每起扣5分,上不封顶。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村监委应派员全程现场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差,村监委成员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质量问题,导致村民投诉的,一个项目扣2分,上不封顶。

5、村干部监督(3分)。监督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村主职干部未开展诺廉述廉的,扣1分,扣完为止;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被查处,事先没有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

6、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5分)。监督强农惠农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各类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物资是否发放到位。没有发放到位,村监委未及时提出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7、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情况监督(5分)。监督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到位、硬件到位、服务到位、制度到位情况,没有到位的,村监委没有及时提出的,每项次扣2分,扣完为止。

8、做好周三服务工作(5)。结合“周三”镇干部下村制度,陪同、协助驻村指导员做好有关事项的处理与落实。驻村指导员有协助办理要求,却不及时协助的,每次扣1分,上不封顶。

9、做好信访工作(7分)。协助做好信访件的调处,热点问题、矛盾纠纷的化解。密切掌握村民信访动向,协助做好人员劝导、稳控及调处工作。发生越级上访,村监委没有向镇提供信息、反映情况的,每起扣3分,上不封顶。发生越级上访后,村监委没有协助做好劝导、稳控及调处工作的,每起扣4分,上不封顶。

10、加强村监委自身建设(5分)。每季组织召开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例会,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商讨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村务运作及财务管理等情况,每少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做好工作台帐记录,认真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及每个事项的监督情况。没有建立工作台帐的,扣2分;台帐记录不完整的,视情扣1-3分。村监委成员发生越级上访现象的,每起扣5分,上不封顶。

(二)民主测评(20分)

年底,结合对村两委主职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开展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民主测评。测评票设称职与不称职二个档次,由参评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得分=称职票数/总投票有效票数×20。

(三)综合评价(20分)

年底,由各行政村片长、驻村干部和镇考核领导小组综合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打分计分。

三、考核步骤

1、自评申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照工作要求,自行评定申报工作实际得分。

2、组织考评。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自行评分的基础上,由镇纪委组织考核组,通过听汇报、看台帐、走访等形式进行工作实绩考核打分。

3、汇总定分。镇纪委汇总工作实绩、民主测评、综合评价总分值后,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确定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考核分值。

4、上报审核。在镇考核结束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情况由镇纪委负责及时上报县纪委审核。

5、通知结果。由镇纪委负责将考核结果通知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四、报酬总金额: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总标准额×70%。

五、计奖办法:

1、村监会主任基本报酬分基础性报酬和奖励性报酬两部分,各占基本报酬总额的50%。

2、基础性报酬:村主职干部基础性报酬额×70%。

3、奖励性报酬:村主职干部奖励性报酬总额的70%为村监会主任奖励性报酬总额,村监会主任奖励性报酬总额的一半除以全镇总人口确定各村人均工作经费,人均工作经费乘以本村人口即得人口报酬;村监会主任奖励性报酬总额的另一半除以计奖分总和,乘以计奖分,即得工作报酬。人口报酬与工作报酬两者相加即为奖励性报酬。

六、其他规定

1、每年12月底前发放基础性报酬,在春节前发放奖励性报酬。基本报酬通过“一折通”发放给个人。

2、当年度村监委主任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不得推荐参加各类先进评比,并由镇纪委实行诫勉谈话,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整改。

3、村监委主任出现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而被纪检、司法机关查处的,连续二次以上的民主测评中称职票数达不到实到会人数一半的,存在其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其主任资格自行终止,取消其当年奖励性报酬。

4、村监委主任及成员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工作或受到打击报复,可以向村党组织、镇党委、政府和镇纪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镇党委、政府和镇纪委应及时进行协调和处理。

5、本办法自2012年1月起执行。

 

                                

                                 中共小将镇委员会

                                  2012年9月18日

 

 

 

 

 

抄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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