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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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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部门:

《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3       

    

   (此件公开发布)

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加快山水品质之城建设,根据《中共新昌县委 新昌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委〔201317号)精神,决定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绿化工程建设,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总体规划及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我县“一心、二核、三边、四纵、百村”森林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紧紧抓住当前春季绿化大好时机,以建成区为中心,推进绿化工程建设,着力扩大城市绿地规模,推进公路边、河边、山边三边绿化,构建城市景观生态廊道骨架,加快森林村庄建设,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生态功能健全的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力争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500亩,城市森林景观有较大改变。

二、工作任务

具体见《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绿化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对照职责任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经费落实。

2迅速行动。要抢抓当前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迅速行动,保质保量加快推进各项绿化工程建设。县府办、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落实一周一通报。

3形成合力。各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强大合力。要加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在搞好本单位公共绿地建设的同时,组织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附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绿化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323日印发


附件下载:35(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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