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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交通运输局文件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转发县普法办
关于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
主题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县普法办《关于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新普办[201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交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突出重点
认真开展“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县委建设“法治新昌”、“平安新昌”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增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自觉性,不断提高法制素质,更好地服务交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把握特点,突出重点,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进一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二、丰富载体,创新手段
结合春运期间客运站场、码头人员集中、客流量大,通过摆放宣传图板、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到群众中广泛开展具体、生动的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手段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导交通运输企业、业主、车主、司机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为维护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推动我县交通运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此次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方面优势,推进“平安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不断取得实效。
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搜集和保存好活动材料,做好文字、图片的记录,以利于检查考评,并不断进行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活动动态,及时报送信息,于2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信息报送局安运科。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抄 送: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县普法办。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3年2月8日印发
附件下载:新交发〔2013〕14号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