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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委〔2013〕39号
关于印发《2013年镜岭镇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
与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2013年镜岭镇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镜岭镇委员会
镜岭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8日
抄送: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2013年镜岭镇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 领导责任分工
1、党委书记赵毅
对全镇的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镇党委成员,镇人大主席及各村党支部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党委副书记、镇长石永明
对全镇政府机关的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对副镇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镇长
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片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工作责任分工
| 序号 | 责 任 内 容 | 主管 领导 | 牵头 办 | |
| 1 |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赵 毅 石永明 | 镇纪委 党政办 | |
| (一)全面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 ||||
| 1 | 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 王豪东 盛 况 | 镇纪委 党政办 | |
| 2 | 规范乡镇机关权力运行,全面落实“五有一化”和信访“一网三联四包”机制,深化“评星晋级”活动,深入开展“勤廉双优示范乡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 | 盛 况 | 镇纪委 | |
|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 ||||
| 1 |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岗位风险、提醒和警示教育。 | 盛 况 | 镇纪委 党政办 | |
| 2 | 实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全面深化廉政文化建设。 | 盛 况 宋 林 | 镇纪委 党政办 | |
| (三)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 ||||
| 1 | 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 盛 况 | 镇纪委 | |
| 3 | 严格执行“三书三查三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决策“三个必须”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抓好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制度。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 王豪东 盛 况 | 镇纪委 党政办 | |
| 4 |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 | 王豪东 | 党政办 | |
| 5 | 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工作制度和操作实务流程。深化村务公开工作。 | 张文平 盛 况 | 社会事务办 经济发展办 | |
| 6 | 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制度,拓宽领域,规范操作。 | 盛 况 娄晓春 | 招投标办 招投标分中心 | |
| (四)加大办案力度 | ||||
| 1 |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 盛 况 张文平 吕晓东 | 镇纪委 综治中心 派出所 | |
| (五)优化行风效能 | ||||
| 1 | 深化行风建设工作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 张文平 盛 况 | 镇纪委 党政办 | |
| 2 | 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主题,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化“三服务一满意”实践活动和效能建设“两提高两降低”专项活动。 | 王豪东 盛 况 | 镇纪委 党政办 | |
| 3 | 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县、乡、村三级联网。 | 王 永 | 经济发展办 | |
| 4 | 继续推进“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加强对奔小康项目资金的监管。 | 王 永 | 经济发展办 | |
| 5 | 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王 永 | 经济发展办 | |
| 6 | 推进校舍安全工作,并加强对工程资金的监管。 | 宋 林 | 党政办 | |
| 7 | 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 张文平 | 社会事务办 | |
| 8 | 规范村镇规划建设,加强土地利用和管理。 | 娄晓春 | 村建办 | |
| 9 | 加强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 宋 林 | 党政办 | |
| 10 |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叶 桦 | 经济发展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