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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清理河道清洁...

2021-06-03 新昌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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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委办〔201363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新昌县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423

新昌县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强城乡河道清理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争创国家级生态县,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双清”行动),现根据《绍兴市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四边三化”行动、“清水工程”和“三改一拆”行动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负责、部门牵头,社会参与、群众自律,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集中治理、注重长效原则,着力解决城乡河道清理保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双清”行动,到2014年底,实现“四到位四提升”目标。“四到位”即基本实现城乡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长效管理责任主体到位、专人负责到位、经费保障到位和相应设施到位;“四提升”即实现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提升、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普遍提升、城乡居民生活环境品质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持续提升。

三、进度安排和主要任务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全面排查,组织干部群众扎实开展“双清”整治月活动基本解决面上的突出问题,尽快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确保河道清洁,无废弃漂浮物、无病死动物、河中无障碍物和沿岸无垃圾;确保乡村清洁,村村无成堆暴露垃圾,无污水坑、臭水沟,房前屋后整洁有序。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

1.彻底清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全面清理打捞河道及田间地头的病死动物,并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

2.全面清理打捞河面废弃漂浮物。主要是漂浮在河道的垃圾、水葫芦及杂草、枯烂树枝等。

3.全面清理河岸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

4.全面清理违法排污口和排污点。包括全部生产类、生活类违法排污口、排污点。

5.全面清理河道障碍物。主要是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有碍景观、影响环境卫生的障碍物。

6.全面清理非法采砂。包括非法采矿点及轧(洗)砂场。

7.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垃圾。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规范,全面清理处置农村沿路沿河、房前屋后成堆暴露的垃圾。

8.全面清理农村污水坑、臭水沟。开展河道疏浚、河沟池塘清淤工作,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

在集中整治中,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各类垃圾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二)整改落实阶段(2013年5月—2014年5月)。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在开展“双清”整治月活动的基础上,全面摸清辖区内“双清”工作现状和问题,深入分析根源及成因,制定个性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期限,结合“四边三化”行动、“清水工程”、“清洁家园”,全面推动整改落实。重点要抓好以下8个方面:

1.开展全县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主要河道堤防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①镜岭大桥至蔡家村尾段,长2公里。②澄潭沃西大桥至上山泊河道,长2.3公里,新建堤防3.96公里,完成形象进度的50%。③完成澄潭大桥至木勺滩段三、四标段。完成全县农村河道建设30公里,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4平方公里。

2.深入推进河道清污清淤。河道清淤的重点是城区河道和澄潭江等河道。完成城区南明坑、寺下坑等主要河道和农村沟渠、太平塘清淤30万方。积极破解污泥淤泥处置难题,有效解决出路问题。

3.完善排污管网建设。实施城市生活污水改造治理,完善城区主要市政道路排污管网,完成城市旧住宅小区改造污水管网2千米,全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6%以上;随江拔线道路改造进度,同步实施大市聚坑西至拔茅段截污干管建设;完成新昌工业园区船头畈北片与羽林畈南片管网的支管网建设。完成4个建制镇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50%以上。

4.严格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查处力度。

5.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五大基础项目,继续做好农村垃圾“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清运、统一处理”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70%。

6.加大畜禽养殖治理力度。已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以上。加快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落实省市明确的财政补助政策,尽快形成“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7.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力度。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全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8万亩(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9%,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5%。推广施用配方肥400吨,配方肥施用面积4万亩。

8.扎实推进“四边三化”和“三改一拆”行动。按要求完成拆除占用土地和公路边、河边、山边范围的违法建设为重点的“六先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6月—2014年9月)。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对照市、县要求,积极查漏补缺,深化巩固提高,加快形成河道保洁和农村保洁的长效机制。重点要抓好以下5个方面:

1.逐步建立全县主要河道“河长制”和乡镇河道网格化管理制度并扩大覆盖面。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严厉查处违法排污、向河道倾倒垃圾等行为,做好侵占河道水域公共空间,影响市容景观的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切实维护河道及两岸清洁。

2.开展断面整治和示范创建。重点抓好饮用水环境监测,加强饮用水源水质预警。完成2个清水工程示范乡镇(街道)的创建任务,加强已创建成功的6个示范乡镇(街道)长效管理,巩固创建成效。

3.培育农村生态文化。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增强广大村民的自律意识,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推进美丽乡村专项行动,按照点、线、面结合的要求,整体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

4.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贯彻《对违法排污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处罚和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实施意见》(绍市环发〔2011〕20号)等规定,继续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合作,深化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建设,严查非法设置排污口、偷排漏排污水等违法案件。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深化完善农村环保网格化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5.健全各类河道污染举报投诉处理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凡涉及河道污染的举报投诉件难以分清职责交办时,由县水利水电局牵头,会同县环保局、县建设局等部门在实地踏看基础上,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对突发重大事件,2小时内提出拟办意见。

(四)考评总结阶段(2014年10月—2014年12月)。总结“双清”行动工作,开展考核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双清”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创建办、农办、发改、科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电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建管局、工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双清”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由主要领导牵头,建立组织,结合实际,把握重点,制定“双清”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尽快部署,尽快实施。

(二)落实部门责任。县生态办要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并通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水利水电局负责牵头协调河道清理及农村河道整治工作,负责承担管护责任的城市河道清淤疏浚、保洁等工作,做好侵占河道水域公共空间、影响市容和行洪安全的违法建设执法监管工作,建设澄潭江梅渚镇木勺滩段亮点工程县创建办要牵头抓好“清洁家园”行动,大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县农办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农业局负责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的动物防疫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县建设局负责城市河道及河岸保洁工作和城镇污水、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清运和处理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工业污染源执法监管和水环境监测;县建管局负责对违法偷排(倒)建筑泥浆行为的协调监管;县交通运输负责做好公路边“三化”年度工作;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各类违法建设的执法查处宣传、发改、科技、公安、财政、国土、林业、卫生、工商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组织直接实施“双清”行动,要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分村、分河道落实责任制,把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自律意识,着力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大力开展共建共享美丽人居环境行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双清”行动,在全社会形成“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浓厚氛围。乡镇街道社区要充分发挥党团员和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河道保洁、环境卫生巡查长效管理和基层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对群众举报投诉或通过各种途径反映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及时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治理。

(四)加强资金和政策保障。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双清”行动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城乡河道清理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全面建立以县、乡两级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分级负担的农村环卫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河道保洁和村庄保洁。组织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双清”行动,建设美丽乡村。严格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切实提高集中处理的覆盖率和到位率。积极推进生猪养殖政策性保险和养殖户互保。

(五)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双清”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整治要求,迅速开展行动,坚持边部署,边整改,边落实,县委、县政府将就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组织专项督查,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深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做好示范点的建设工作。县级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能处室和工作联络员,将推进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县生态办。“双清”行动的考核,纳入生态县建设、新农村建设、“四边三化”行动和“清水工程”、“清洁家园”考核一并进行其中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考核由县创建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河道清理整治考核由县水利水电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其考核结果适时通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

 

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20134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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