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政办发〔2013〕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根据《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减电〔201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今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主题,集中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优势,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村)、进家庭。要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中小学校和城乡避灾安置场所作为防灾减灾的教育基地,突出做好车站、大型商场、集市、公园等人口密集场所,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刊发评论文章、播放公益广告、举办专题展览、组织街头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灾害风险和防灾减灾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文化氛围。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确保“防灾减灾日”宣传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大力推进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
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灾害风险特点,开展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知识竞赛、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活动。要加强部门协作,搭建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增强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农民工、工矿企业职工等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逃生避险及自救互救技能,最大程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三、把握契机,积极推进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完善机制、创新载体,切实推进综合防灾减灾在组织体系、预案体系、避灾疏散、物资装备、管理制度、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一是要大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主动防范、综合减灾和风险管理理念,积极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民房、学校、医院、工矿企业、地下管网及各类公共场所、避灾安置场所,特别是车站、商场、集市、电影院等人口密集场所进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要强化群防群治,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联动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编制行政村(社区)灾害风险地图,摸清行政村(社区)脆弱群体底数,落实避险救助措施,提高全社会抗风险能力。
二是要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要及时修订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健全救灾应急预案评估机制,进一步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围绕主题,针对潜在灾害风险和区域灾害特点,组织开展一次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防雷、地质灾害防御、森林防火、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要积极组织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开展应急救灾演练,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让群众了解应急避灾安置场所的位置,熟悉灾害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掌握避灾自救互救的基本能力。
“防灾减灾日”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6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联系人:朱旭东,联系电话:86380101,电子邮箱:86380101@163.com。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