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政办发〔2013〕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粮食生产“挖潜力、攻单产、提效益”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今年的早稻生产,促进粮食增产、粮农增收和粮食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早稻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种足种好早稻的重要性
早稻是储备粮的重要粮源,也是提高复种指数、增加播种面积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对种足种好早稻重要性的认识,立足当前春耕备耕有利时机,加大政策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努力扩大早稻面积。
二、加大早稻生产考核力度
为进一步加大早稻生产工作的力度,今年将早稻种植面积列入县政府对乡镇(街道)粮食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完成县下达早稻面积指标的适当加分。
三、增加早稻种植补贴
在全面执行国家、省早稻种植补贴的基础上,对连片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县再给予每亩200元的补贴,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户种植早稻的积极性。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