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镜委〔2013〕53号
镜岭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发言人工作意见
各村、各办: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发挥本镇在传播党务、政务信息等方面的作用,正确引导互联网上的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确保广大网民的意见与建议得到及时反映、办理和答复,汇聚民智、疏导民意促进和谐发展,为镜岭镇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网络发言人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做好网上政务公开工作。镇政府出台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推进的各项重大建设等可以公开的,及时在网上公开,让网民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受监督。
(二)在线受理、答复和处理网民反映事项。及时掌握网络发言人网站和互联网上其它相关网站(包括绍兴网、绍兴E网、天姥论坛、十九峰之声微博等)互动式栏目,及时准确受理、答复和处理网民涉及的对本镇工作的投诉、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到“反映即受理,受理即处理”。
(三)组织开展网上宣传引导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追踪、研判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网上宣传,对网上影响较大、议论较多的舆情发表权威言论,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和话语权。对重大突发事件所引起的网上舆情及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舆情,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遵循分级处置、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快速反应原则,积极监控、研判,并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二、工作分工
根据网络发言人工作团队特点,设立网络发言人、网络发言人联络员、网络舆情监督员。
(一)网络发言人。由镇宣传委员担任,负责对突发事件及处理结果进行网上通报,收集网民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及网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对本单位的网络舆情引导等工作进行统一组织领导协调。
(二)网络发言人联络员。协助网络发言人工作,由宣传干事担任,具体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宣传策划、网络舆情答复、引导等工作,对于一般网络舆情,以网络发言人身份作出答复,主要在镇网络发言人网站等平台上发布信息。
(三)网络舆情监督员。由各办业务素质高的兼职信息员担任,密切监控网络舆情,提供舆情资讯,发现涉及我镇网络舆情信息及时与网络发言人联络员联系,共同商讨协助发言人做好正面舆情答复。
三、工作流程
(一)搜集。舆情监督员要时刻关注热点论坛等有关网站的交互式栏目,发现涉及我镇的网络舆情信息及时与网络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联络员联系。
(二)受理。网络发言人联络员对涉及我镇职责范围内的网民投诉、意见和建议,要在24小时做出初步回应,及时向网络发言人报告具体情况。有关涉法、涉诉等不宜公开的网民反映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办理。受理网民反映事项后,网络发言人联络员及时登记并核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根据业务职能转相关单位商定处置措施、统一答复口径。
(四)答复。网络发言人联络员将相关办公室商定的答复意见按照规定流程转给网络发言人。重大网络舆情,网络发言人联络员及时向发言人汇报,确定答复意见,由网络发言人5小时内在“镜岭镇网络发言人平台”上发布权威信息;一般网络舆情,发言人助理向发言人汇报后,以网络发言人身份24小时内予以答复。
(五)处理和再答复。在做出答复的同时或答复后,相关办公室应认真组织力量处理网民反映事项。对于确需更长时间或需多部门联合处置的网民反映事项,由发言人联络员组织,会同网络发言人动态跟帖通报处理的进展和结果,对网民质疑要再回应,还要尽可能同时公布有关情况。
四、指导监督
(一)加强对网络发言人队伍的组织,积极参加网络发言、评论技巧的培训交流,进一步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加强交办事项的指导督办。同时积极密切与县委宣传部的日常联络,及时了解舆情动态。
(二)镇纪委、党政办定期对网络提问办理情况进行考核监督,要将网络舆情工作纳入政务公开、机关作风和效能评议考核范围,将回复率、满意度等指标作为镇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中共镜岭镇委员会
2013年6月19日
抄报:县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