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镜委〔2013〕58号
关于推行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的实施意见
各村:
根据《关于推行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的实施意见》(新纪办〔2013〕11号)等有关规定,为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监会工作运行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推行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村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村务规范、村民放心、村干部廉洁为着力点,按照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村监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村监会职能作用,促进村级自治新机制的形成,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模式
县纪委设立村监会指导中心,负责设置和调整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相关项目及其积分,每季度对积分公示情况进行督查。镇政府设立村监会工作站,负责积分管理系统的日常运作,对村监会的绩效监督进行动态化管理,建立村务监督分类积分管理表,每季汇总辖区内各村村监会履职情况报表资料;建立村务监督积分动态管理表,每季一次进行积分累计、上墙公示并报县村监会指导中心。村党组织负责向村监会工作站上报负积分管理系统相关自评积分,村监会负责向村监会工作站上报正积分管理系统相关自评积分。涉及积分的事项,均应与《新昌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相对应。
三、基本框架
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分为正积分管理系统(即引导激励系统)和负积分管理系统(即预防控制系统),其中正积分管理系统包括组织管理、分类监督、实绩关联和定期报告4个评价项目,下设村务监督相关运行引导指标;负积分管理系统包括履职缺位、履职越位、履职对立和履职失范4个评价项目,下设村务监督相关运行控制指标。
如图所示:
| 正积分管理系统(引导激励系统) |
| 负积分管理系统(预防控制系统) |
| 组织管理项目 |
| 分类监督项目 |
| 实绩关联项目 |
| 定期报告项目 |
| 履职缺位项目 |
| 履职失范项目 |
| 履职越位项目 |
| 履职对立项目 |
| 积分管理系统 |
| 村集体资金管理 |
| 村务民主决策 |
| 村务财务公开 |
| 村集体资产管理 |
|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情况 |
|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
| 村集体资源管理 |
| 村级工程建设项目 |
| 村干部 |
(一)正积分管理系统(即引导激励系统)
下设4个引导激励项目,31个评估指标,以正积分的办法提高村监会的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最高分值不超过100分。
1、组织管理项目(积分上限9分)
①开展村监会标准化建设,做到有牌子、有场地、有公章、有制度、有台账、有保障的,每项积0.5分,限积3分;
②按月召开村监会工作例会,组织学习与交流的,每月积0.5分,限积6分。
2、分类监督项目(积分上限69分)
主动监督村级事务,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向村民公开监督结果。
(1)村务民主决策监督。(积分上限9分)①监督村务决策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是否符合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的,是否切实可行的,每次积0.5分,限积3分;②监督村务决策是否按规定经过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监督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每次积0.5分,限积3分;③监督村两委会决策事项或村民代表决议是否落实到位的,每次积0.5分,限积3分。
(2)村务财务公开监督。(积分上限4分)审查村务财务公开方案,督促村务财务全面、按时公开,并确保各项内容全面、真实的,每次积1分,限积4分。
(3)村集体资金管理监督。(积分上限16分)①参与制定本村集体年度财务计划、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积2分;②日常备用金符合镇政府规定限额的,积2分;③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落实到位,实现零支出的,积4分;④对财务支出发票逐笔逐张审核并规范签章的,每季积1分,限积4分;⑤发现不合理开支并拒绝签章的,每次积1分,限积4分。
(4)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积分上限9分)①金额在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村级产权交易项目进入镜岭镇招投标分中心进行招标的,每宗积0.5分,限积3分;②标的在1000元以下的村集体资产(房屋、企业、其它固定资产)出租、出售经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每次积0.5分,限积3分;签订出租(售)合同或转租时经村两委会会议同意并重签合同的,每份积0.5分,限积3分。
(5)村集体资源管理监督。(积分上限3分)集体土地、山林、矿产、山塘水库、沙场(滩)等资源的发包和出租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后进行招投标,并签订合同的,每次积0.5分,限积3分。
(6)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积分上限16分)①重大建设项目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每项积0.5分,限积3分;②对批准立项的建设工程,监督设计内容合理、征地拆迁费用真实、投资总预算所列工程内容真实、完整、合理的,每项积0.5分,限积3分;③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的,每宗积1分,限积4分;④变更设计和增加工程量必要、合理的,履行审批程序的,因变更或增加工程量而增加造价进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每项积0.5分,限积3分;⑤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和风险金及时缴纳,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支付的,每项积0.5分,限积3分。
(7)村干部监督。(积分上限4分)①组织评议村委会干部年度勤政廉政情况,评议结果及时报送所在镇纪委和村监会工作站的,积2分;②定期不定期询问或质询村委会工作绩效情况的,每次积0.5分,限积2分。
(8)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积分上限4分)①监督村委会对惠农政策措施是否讨论落实的,每项积0.5分,限积2分;②对各类强农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严格审核,并监督各类物资是否发放到位的,每项积0.5分,限积2分。
(9)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情况监督。(积分上限4分)①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开展及服务情况进行监督的,每次积0.5分,限积2分;②村民对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落实到位,督促村委会给予答复和处理的,每件积0.5分,限积2分。
3、实绩关联项目(积分上限14分)
①每月收集2条以上民情民意,及时向村两委进行反映,并主动解释回复村民意见建议的,每月积0.5分,限积6分;
②主动参与信访件的调处,及时向镇纪委上报调处情况,做到矛盾化解、社会稳定,努力创建“零上访”村的,每件积1分,限积5分;
③村级班子和谐,勤政廉洁,当年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积2分;
④配合支持各类专项调研、检查考核等,积1分。
4、定期报告项目(积分上限8分)
①每月定期参加村监会工作例会,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汇报前一月度村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月度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交流,每月积0.5分,限积6分;
②每年1—2次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的,每次积1分,限积2分。
(二)负积分管理系统(预防控制系统)
下设4个预防控制项目,12个评估指标,以负积分的办法加强对村监会履职过程中“禁止性”情形的有效预防和控制。
1、履职缺位项目
①村监会主任无故不列席村两委会议的,每次扣0.5分;
②对村民委员会决定有原则性不同意见时未提请村党组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或不及时向村党组织、镇党委反映并进行督促纠正的,每次扣1分;
③不按期完成村党组织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监督任务的,每件扣1分。
2、履职越位项目
①超越职权范围,干预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日常管理的,每次扣1分;
②因监督越位,造成村委工作受阻或矛盾激化的,每起扣2分。
3、履职对立项目
①村监会故意歪曲事实反映问题的,每次扣5分;
②对有争议的票据不主动向村监会工作站反映或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并借机不予审核的,每次扣1分;
③利用财务审核权对村级正常财务开支进行阻扰的,每次扣2分;
④对村民提出的疑问不做解释或进行误导,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或引发信访的,每件扣2分。
4、履职失范项目
①村监会主任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司法机关查处的,终止其主任资格,取消其当年报酬,每起扣10分;
②村监会其他成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司法机关查处的,每起扣5分;
③村务监督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每起扣5分。
四、结果运用
对村监会的工作成效进行系统化评价,将年终各村村务监督的积分与村监会主任的基本报酬相挂钩,并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类考核及向上推荐全县村监会“双十佳”评选的重要依据,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作为村监会工作考核的有效载体,是推进村监会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支持,为村监会认真履职提供良好环境;加强对村监会的工作指导,确保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的有效运作。
2、联系实际,注重结合。推进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建设,要与各村集体经济发展、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相结合,要服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村级各项实事工程,明确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充分保障村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为各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3、坚持长效,不断完善。村务监督积分管理系统作为村监会建设的创新探索,要勇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树立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观念,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要挖掘典型事例,加强宣传引导,在全镇营造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中共镜岭镇委员会
2013年7月15日
抄送: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