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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各村:
经乡党委研究,并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决定由梁法朝同志担任东茗乡财政办主任,同时免去财政办副主任职务。任职时间以2013年6月17日乡党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东茗乡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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