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新委办〔2013〕125号
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浙江省新昌县国家生态县建设工作技术评估整改意见的函》(环生函〔2013〕92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技术评估整改意见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
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中共新昌县委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125(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技术评估整改意见任务分解表.doc
